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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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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己未)春正月二十四日(庚申),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广东潮州与闽省接壤,逼临大海;诸岛逆孽窥伺,汛兵单薄。请将潮州镇标中营官兵五百余及大埔营官兵二百、潮州水师总兵官一员并左右二营官兵二千名照旧复设,以资弹压』。上允其请,以候补总兵官刘显芳为广东潮州水师总兵官。

二十六日(壬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逆贼刘国轩等率贼兵八千至郭塘欧溪头地方立营,欲断江东桥以犯长泰。都统赖塔与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等统领汉满官兵直逼贼营,令副都统纪尔他布、巡抚吴兴祚等领兵击之,大败逆贼刘国轩、吴淑、何佑等,追至江边,斩首二千余级,生擒伪总兵一名、伪副将二名,获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二月初九日(甲戌),先是,海逆郑锦乘耿精忠叛,窃据漳、泉诸郡。后耿精忠降,诸郡以次收复,郑锦屡败,仍遁入海,而厦门、金门犹为所据。上欲乘胜荡平海逆,乃厚集舟师,规取厦门、金门二岛,以图澎湖、台湾;又以曩时征取厦门、金门曾用荷兰国夹板船,特谕荷兰国王,令具夹板船二十艘载劲兵协力攻取二岛。至是,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议奏:『战舰水师未备,荷兰国舟师又不能预定来会时日;海贼见据海澄、厦门之固,势难急图』。上谕:『征剿海寇,调发满洲绿旗官兵甚多;福建经制兵外,又增兵数万,授水、陆提督为将军以统之。宜乘此兵力,速行进讨。若如大将军康亲王所奏,需以岁月,则供亿烦费,必将撤还大军,海寇何由殄灭?其令康亲王会同将军、总督、巡抚、提督等详议以闻』。

初十日(乙亥),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疏言:『据福建总督姚启圣等启:进取厦门、金门,须发江、浙巨舰二百艘,增闽省兵二万,迅调荷兰舟师来会,方可大举。进剿之期,必俟入秋北风起后;彼时战舰师旅,一切不误,自能奏功』。得旨:『翦灭海寇,事綦重要。其令江南浙江总督、京口将军发江、浙战舰各百艘,于进剿期内送至福建;仍许福建增兵二万。大将军康亲王等并檄荷兰国迅调舟师,务令如期而至』。

--以上见「大清祖圣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九。

三月初九日(甲辰),昭武将军福建提督杨捷疏报:『臣会同平南将军赖塔等于下坑山等处击败逆贼,擒斩甚多,获盔甲、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十五日(庚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臣等已将征调舟师敕谕令荷兰国人赍往,因赶塘、石碑洋诸地为海寇所阻,不得行,故未达而还』。上谕:『顷因定海舟师少,已特增兵。今荷兰国人为寇所阻,何以不行扑灭,俾得前行?音问既未能通,舟师必不能如期而至。如此,则我兵遇有机会,可不俟荷兰舟师即进剿耶?抑必俟彼船至日方举事耶?率以剿荡海寇,增调师旅、修理战舰,糜费军饷甚多。大将军王等宜亲取厦门、金门,速靖海氛,不必专候荷兰舟师』。

十九日(甲寅),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总兵廖琠、黄靖等率众踞水晶坪,联络山海贼寇为害地方。臣遣招抚,廖琠等即率伪官三百余员、兵一万二千余人诣军前降』。下部议叙。

二十四日(己未),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疏报:『潮州地方滨海,贼艘出没;臣遣提督侯袭爵大败海贼杨金目等于山头仔地方,斩首千余级;水溺者不计其数;沈烧贼船二百余只』。下部议叙。

夏四月初四日(戊辰),湖广岳州水师总兵官万正色条奏闽海情形、水陆战守机宜。上谕:『万正色剿寇洞庭,着有劳绩。今岳州、长沙诸处悉已恢复,无烦水师;且万正色闽人,稔知水性。兹剿灭海寇之际,从优加太子少保,调为福建水师总兵官;率所部官兵,克期赴闽中。其标下兵,有不谙水性者,仍留岳州;以见在投诚兵内习水性者补额携往。至闽之日,即以所酌条奏事宜,与大将军康亲王等会议行』。旋升万正色为福建水师提督,统辖全闽水师营务,以专职掌。

十八日(壬午),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木武镇伪总兵陈士恺率伪文武官五十五员、兵一千四百三十一名投诚。下部议叙。

十九日(癸未),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海逆伪总兵郑奇烈率伪官五十三员、兵丁一千余名投诚。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

五月十七日(庚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海贼伪总统刘国轩等侵犯江东桥,平南将军赖塔等统官兵迎击,贼败走太平寨;我兵进追杀贼千余人』。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甲寅),先是,湖南用兵,令江南造鸟船百艘送岳州军前。至是,岳州既复,无须舟舰。上谕议政王大臣等:『万正色赴闽时,即令其领在岳鸟船,并水手以行;至江南、浙江,更选战舰共百艘携往,以资往剿』。

六月二十四日(丁亥),巡察潮、惠等处海口吏部主事塞楞额等疏言:『粤东马窖、鸥汀背诸处乃濒海要地,宜严加防闲。请论拨官兵分驻各口,庶民储粟不致侵掠,而奸徒私通贸易之弊亦可杜绝』。上谕:『巡视海疆,严禁奸民贸易、潜资寇粮,乃平海机宜所关。马窖、鸥汀背、石井寨诸处俱沿海要地,其令广东总督、巡抚、提督等速拨官兵防御海寇,杜绝奸民私通粮糗。塞楞额等乃特遣严察海疆之员,何地紧要,宜添兵防守?即移文该督抚、提、镇调兵驻防。如汛守官员不加严缉或私纵奸民通贼贸易、接济粮米等物,塞楞额等即指名参奏』。

二十六日(己丑),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闽中濒海要汛及墩台营寨俱绿旗官兵防守,满洲大兵惟驻防形胜之地,相为声援。满洲兵数颇多,宜酌量撤还』。得旨:『满兵既云宜撤,当如彻回。但海氛未靖,止先撤内府佐领官兵一千;俟此兵到日,再议发往更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一。

秋七月初八日(庚子),户部郎中布詹等奉差浙江巡海。上谕之曰:『浙江沿海地方,关于紧要。尔等前往详察设立巡海官兵;如额兵单弱,分防不敷,即酌议增设。至于奸恶兵民贩续粮米,因内地利少,出海利多,冒死越界,勾连贸易者有之;欲灭海寇,必断内地私贩。尔等宜加巡察,如将军、督、抚、提、镇所属人员有犯禁者,即鞫审以闻;务期不时访缉,杜绝往来贩卖,庶奸宄屏迹,海氛可靖矣』。

十四日(丙午),宣义将军尚之存疏报招抚伪总兵林兴隆等二十员、伪兵六千五百一十三名。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二。

八月癸亥朔,议政王大臣等:『攻击海贼营垒,宜用火炮。内造西洋炮甚利,且轻便宜运;可令湖广巡抚张朝珍以湖广所有西洋炮二十具委官递送福建总督姚启圣军前,用资剿御』。

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海逆郑锦以台湾为巢穴,志必不降,断不可遣人招抚。其伪武平侯刘国轩乃贼中渠帅,颇能用兵;请赦其前罪,授以公爵。伪将军吴淑本无反志,由部将迫胁;请亦赦其前罪,授以侯爵。至伪总兵陈昌、林升、江钦、吴潜,均请畀以总兵官,实授管事。此数人若解体投诚,则郑锦势孤,海寇根株立可芟灭』。上谕:『凡逆贼有率众来归及献城纳款者,必俟投至之日,方论功议叙。岂有未经投顺,先爵公侯之理!刘国轩等果谕诚立效、率众来归,当赦其前罪,仍行论功。该督可遣人以此意往谕之』。

先是,总督姚启圣疏言:『平南将军赖塔久镇潮州,兵民俱已心服。今在漳州,宜令兼辖潮州』。上允之,命赖塔兼辖潮州。至是,赖塔疏言:『臣身在漳州与贼对垒,且满州大兵系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统辖,潮州地处遥远,实难兼辖』。上谕:『成命已颁,仍令将军赖塔兼辖潮州。如须用满洲大兵,许一面酌量调遣、一申报大将军康亲王』。

先是,海澄公黄芳泰题请暂驻汀州,为其殉难兄黄芳度营葬。至是,总督姚启圣疏言汀、漳二郡,多有冒称海澄公家人者;即有奸宄,有司不敢问。且伪将军吴淑、吴潜等曾害黄芳度,因黄芳泰在汀,不敢来漳归顺。黄芳泰不宜久留汀洲』。上命黄芳泰携家赴京师。

十一日(癸酉),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招抚伪总兵蔡冲琱等三员、伪官八十五员、兵丁一万二千五百一十七名,招回岛民三千一百九十余名;共获大小船六十七只,分拨水师营用。下部议叙。

十三日(乙亥),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总兵杨彩、黄柏、伪水师三镇总兵吴定芳、伪副将陈化甲等各率伪官兵丁投诚。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三。

九月初二日(甲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总兵张文魁投诚。下部知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乙丑),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总兵都督同知纪朝佐率众归诚。下部知之。

初七日(戊辰),谕议政王大臣等:『福建满兵为数甚多,可否撤还其半?其移咨大将军康亲王等公同酌议。如克取厦门诸处及镇守地方,虽撤满兵之半尚可足用,宜令何人统率回京?其留守之兵,何人统率?以及满兵撤还之后,俾必无他虞。令还京及驻守之人详议具保,限四十日内具题』。

十五日(丙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遣游击赵云等直捣贼巢,杀贼兵五百三十余名,船寨、房屋、旗械尽行烧毁。下部议叙。

十八日(己卯),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海逆盘踞井洲诸岛,臣与潮州镇臣马三奇等率兵水陆夹击,攻破井洲岛,焚烧贼船、贼巢,斩杀甚多;生擒伪参将等员,获器械、伪札无算』。下部议叙。

二十二日(癸未),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双头洞系浙、闽交界,贼首陈起万等啸聚。臣会同提臣杨捷、抚臣吴兴祚于五月初九日至流江地方,水陆夹击,大败贼众,杀伤无数,获其船只、器械』。下部议叙。

二十三日(甲申),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曰:『自数年用兵以来,所费钱粮不赀,以致民力疲困。今大破湖南贼寇,余孽遁入云、贵,扼据险要,抵死支持,其势旦夕殄灭。惟福建海贼窃踞海澄,倚厦门、金门为营窟;骑兵无用其力,惟藉水师楼橹攻取,甚属紧要。王等曾言今岁荷兰国船若到,于八月内进攻海寇;倘荷兰国船愆期,当内徙边海人民,坚壁清野以待其困。今岁因荷兰国之船未至,故前议不行。近者福建绿旗兵丁,较取厦门、金门时渐增数倍;即无满兵,止以绿旗兵丁剿灭贼寇,未为不足。见在福建满兵甚多,应即掣一半,以省粮饷、以苏民力。但耿精忠尚在闽中,虞有意外之变,故暂为停止。朕思即令耿精忠来京,此辈惶恐疑畏,或生他故。如留耿精忠在彼,王亲率满兵一半回京,似属不可。设必候诸处底定,则福建需用粮饷,较之他省不啻什百。为今之计,王当开谕耿精忠,令其陈奏请安,诣京陛见。倘耿精忠因王之言具疏,正可令其自来。若耿精忠未能即行,王独率满兵一半先回,则势更有所不可也。此事关系甚为重大,王当详细筹划具奏』。

二十九日(庚寅),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都统喇哈达遣副都统倭申巴图鲁率领官兵,于十月二十六日进抵东石地方,击败贼众,杀逆贼伪参将林英,擒伪总兵陈深等及贼兵一百六十三名』。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五。

十一月初九日(庚子),宣义将军尚之孝奏报:『大将军康亲王咨称:福建、江西接壤之地,尚有逆贼江机、杨一豹扰害建宁、邵武诸处,令臣速进兵剿灭。臣星夜至汀州,整顿甲兵进剿』。上谕:尚之孝速先平建宁诸处之贼之仍遭前旨率兵赴江西,与总督、巡抚、提督等共商剿抚江西余寇』。

十九日(庚戌),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以进攻厦门、金门等,酌拨一万四千名赴水师提督万正色军前。第沿海诸汛地兵力单弱,请召募新兵补额』。得旨:『进取厦门、金门诸处,事关重要。该督调发兵丁听万正色统领,克期破贼。其所请募兵补额,俟大将军康亲王题明满兵应撤留之处再议』。

二十一日(壬子),先是,福建巡抚吴兴祚请修理战舰,上遣吏部郎中萨耳图等往闽督修。至是,吴兴祚又疏言:『战舰二百五十艘见在修理,若待竣工齐发,恐误风汛之期。请以修缮已毕者,同新造鸟船配兵先发;余俟萨耳图等督趣告竣』。上谕:『战舰乃破贼急需,其令巡抚吴兴祚同萨耳图等速行修治,无误万正色师期』!

二十八日(己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靖南王耿精忠、平南将军都统赖塔调遣官兵,败海寇于鳖头山。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六。

十二月初八日(己巳),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言新船虽竣,旧船尚在督修。且檄调诸路兵及炮手犹未悉至,臣即以新船配官兵,先赴定海训练,俟舟师辏集,定期水陆夹攻』。上谕:『江南总督阿席熙速选善用炮者二千人,送该督军前。福建总督姚启圣等亦速遣士卒,修整舟舰。提督万正色,其严饬将士:凡大兵所至,务当抚绥被寇之人;毋妄肆淫掠,负朕恤民至意』。

初九日(庚午),上召侍郎达都问曰:『尔自福建来,海寇形势何如?今岁有荡平之机否』?达都奏曰:『臣来时,厦门、金门贼势大挫,贼船较前甚少;闻海中粮米无从凑集,贼不能久待,不日可以底定。上曰:『今海禁已严,贼粮何从而来』?达都奏曰:『贼所恃屯粮之处,俱为大兵所有;惟向广东高州海岛,稍稍窃运而已』。上曰:『当贼匮粮之际,我大兵速取海澄等要害之处,则贼失所凭依,全闽地方可不久大定。若谓贼势较前已减,姑俟相机徐图,则贼何时可尽灭乎!夫师行既劳,民力重困,若能一举灭贼,地方速平,则大兵无野处之苦,民困亦自此苏矣』。

十二日(癸酉),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言:『臣标前、后二营已设官兵,尚余新募水师万余人。请增置援剿左、右、前、后四镇,各设总兵等官,即以投诚总兵林贤等补授』。下议政王大臣等集议。议政王大臣等奏:『宜如所请』。得旨:『林贤授为署守备,充福建援剿左镇总兵官;陈龙仍以署参将,充福建援剿右镇总兵官;黄镐授为署守备,充福建援剿前镇总兵官;杨嘉瑞以仍都司佥书,充福建援剿后镇总兵官』。

二十日(辛巳),先是平南将军赖塔等疏请调发广东潮州、碣石两镇舟师,协力进剿;上允之。至是,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潮、碣■〈舟古〉艚船止堪防守海港,难入巨洋。且经制兵寡,汛守不足;逆艘飘忽往来,日夜捍御,无可调遣』。上谕:『广东提督侯袭爵既言潮、碣两镇战船难以出海,汛兵尚患不足;宜停其调发。提督万正色等不必待广东舟舰,即率水陆兵乘机进剿。侯袭爵仍分拨舟师作进攻状,以分贼势』。

谕议政王大臣等:『总督姚启圣、提督万正色欲厚集水陆兵破灭海寇,进取厦门、金门,屡经具题,事关重大。当日破贼克金、厦二岛,曾用荷兰夹板船;今入海征剿,既乏坚固巨舰,荷兰舟师又不时至。战舰无多,遽以入海,恐变出万一,未能得志。尔等其集议以闻』。寻议政王大臣等奏:『请敕下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万正色度兵力足以办贼,必无疏虞;果有确见,听其酌量而行。如少有疑虑,不可以前经具题,惮于更改,勉强从事。应令总督、巡抚、提督会商定议奏闻』。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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