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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元年,以長安令獨孤懷恩為工部尚書。

萬歲通天元年四月一日詔[95],神岳中天王可尊為神岳中天皇帝。至神龍元年,復為王。

孫智諒,開元年中內殿修齋,奉詔投龍於吉州玉笥山[96]。泊舟江側,見異氣在東川之中,疑有古跡。遂於閤皂山掘得銅鐘一枚,重百餘斤,鐘下得玉像三身[97],因置閤皂觀。

省中諸郎不自員外拜者,謂之「土山頭果毅」。言其不歷清資,便拜高品,似長征兵士便授邊遠果毅也。

先天中,王主敬為侍御史,自以才望華妙,當入省臺前行。忽除膳部員外,微有惋悵。吏部郎中張敬忠詠曰[98]:「有意嫌兵部,專心望考功。誰知脚蹭蹬,却落省墻東。」蓋膳部在省最東北隅也。

開元十八年,吏部尚書裴光庭始奏用循資格。

鄭畋少女,好羅隱詩,常欲妻之。一旦隱謁畋,畋命其女隔簾視之。及退,其女終身不讀江東篇什。舉子或以此謔之,答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眾皆啟齒。

柳公權有《筆偈》云:「圓如錐,捺如鑿。只得入,不得却[99]。」義是一毛出,即不堪用。

大中中,李太尉三貶至朱崖。時在兩制者皆為擬制,用者乃令狐綯之詞。《李虞仲集》中此制尤高,未知孰是。往往有俗傳之制,云:「蛇用兩頭,狐搖九尾。鼻不正而身豈正,眼既斜而心亦斜。」此仇家謗也。

李含光善書,或曰:「筆迹過其父。」一聞此語,而終身不書。(含光,即司馬天師弟子。)

長安太廟殿,即苻堅所造。

省中司門、都官、屯田、虞部、主客,皆閒簡無事。時諺曰:「司門、水部,入省不數。」又角觝之戲,有假作吏部令史及虞部令史相見,忽然俱倒,悶絕良久,云「冷熱相激」。

有李參軍者,善相笏,知休咎,必驗,呼為「李相笏」。又有龍復本者,無目,凡有象簡竹笏,以手捻之,必知官祿年壽。

馬周之妻,賣?媼也,即媼引周為常何之客。

中和初,黃巢將敗,有謠云:「黃巢須走泰山東,死在翁家中[100]。」巢死之處,民家果姓翁。

蕭廩新為京尹,楊復恭假子抵罪,仍歐地界。廩斷曰:「新除京尹,敢打所由,將令有司[101],難逃一死。」由是內外畏服。

韋夏卿善知人,道逢再從弟執誼、從弟渠牟及丹,三人皆第二十四,並為郎官。簇馬久之,曰:「今日逢三二十四郎,輒欲題目之。」謂執誼曰:「必為宰相,善保其末。」謂渠牟曰:「弟當別承主上恩,而速貴為公卿。」謂丹曰:「三人之中,弟最長遠,而位極旄鉞。」皆如其言。

陳少游檢校職方員外郎,充回紇使。檢校郎官,自少游始也。

長安有龍戶,見水色即知有龍。或引出,但如鰍魚而已。

柳珪是韋愨門生,愨嘗云:「三十人惟柳先輩便進燈燭下本。」

江陵有士子,遊於交、廣間,而愛姬為太守所取,納於高麗坡底[102]。及歸,因寄詩曰:「惆悵高麗坡底宅,春光無復下山來。」守見詩,遂遣還。

韋澳與蕭寘,大中中同為翰林學士,每寓直,多召對。內使云:「但兩侍郎入直,即內中便知宣旨。」又澳舉進士時,日者陳子諒號為「陳特快」,云:「諸事未敢言,惟青州節度使不求自得。」果除拜。

柳公綽家,藏書萬卷,經史子集皆有三本。一本尤華麗者[103],鎮庫;又一本次者,長行披覽;又一本又次者,後生子弟為業。皆有廚格部分,不相參錯。

張巡、許遠,宋州立血食廟,謂之雙廟。至今歲列常祀。

會昌元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以其日為老君降誕,假一日。

陽城,貞元中與二弟隱夏陽山中[104],相誓不婚,啜菽飲水。有蒼頭曰都兒,與主同志。

李約為兵部員外郎,勉子也。與主客員外郎張諗同官,二人每單床靜言,達旦不寐。故約贈韋徵君況詩曰:「我有中心事,不向韋三說。秋夜洛陽城,明月照張八。」

鄭畋,字台文,亞之子也,亞任桂察時生[105],故小字桂兒。

薛收與從父兄子元敬、族兄子德音齊名,時人謂之「河東三鳳」。

鄭俶依陽城讀書,經月餘,與論《國風》,俶不能往復一辭,因縊於梁下。城哭曰:「我雖不殺俶,俶因我而死。」為之服緦麻。

裴談過蘇瓌,小許公方五歲,乃試庾信《枯樹賦》,將及終篇,避「談」字,因易其韻,曰:「昔年移柳,依依漢陰。(南。)今看搖落,悽愴江潯。(潭。)樹猶如此,人何以任。(堪。)」

中書令李嶠有三戾:性好榮遷,憎人升進;性好文學,憎人才華;性好貪濁,憎人受賂。

肅皇嘗舉衣袖示韓擇木,曰:「朕此衣已三浣矣。」

封德彝,即楊素之壻。素為僕射,嘗撫其座曰:「封郎必居此座。」後果如其言。

天下貢賦,惟長安縣貢土,萬年縣貢水。

開元十八年,蘇晉為吏部侍郎。而侍中裴光庭每過官應批退者,但對眾披簿,以朱筆點頭而已。晉遂榜選院門曰[106]:「門下點頭者,更引注擬。」光庭不悅,以為侮己。

景龍以來,大臣初拜官者,例許獻食,謂之「燒尾」。開元後,亦有不燒尾者,漸而還止。

長慶初,每大獄,有司斷罪。又令給事中、中書舍人參酌出入,百司呼為「參酌院」,今審刑院即其地也[107]。

李翱在湘潭,收韋江夏之女於樂籍中;趙驊亦於賊中贖江西韋環之女[108]。或厚給以歸族,或盛飾以事良家。此哀孤之上也。

禮部駮榜者,十一月出。麄駮者,謂有狀無解;無狀細駮,謂書其行止之過。

兩省諫議,無事不入。每遇入省,有廚食四孔炙。

中書舍人,時謂「宰相判官」。宰相親嫌不拜知制誥,為「直脚」。又云:不由三事直拜中書舍人者,謂之「撻額裹頭」。

天寶五載,巴東石開,有天尊像及幢蓋。

盧從愿,景雲中典選,有聲稱。時人曰:「前有裴、馬,後有盧、李。」裴即行儉,馬即馬載,李即朝隱。

上元二年夏,於景龍觀設高座,講論道、釋二教。遣宰臣百僚悉就觀,設齋聽論,仍賜錢有差。

貞元二年,江淮運米每年二百萬斛。雖有此制,而所運不過四十萬。

王栖曜善射,嘗與文士遊虎邱寺,平野霽日,先以一箭射空,再發中之。江東文士梁肅以下咸歌詠之。

李輔國為殿中監,常在銀臺門受事。置察事廳子數十人,官吏有小過,無不伺知。

長安三月十五日,兩街看牡丹,奔走車馬。慈恩寺元果院牡丹,先於諸牡丹半月開;太真院牡丹,後諸牡丹半月開。故裴兵部潾《白牡丹》詩,自題於佛殿東頰唇壁之上。大和中,車駕自夾城出芙蓉園,路幸此寺,見所題詩,吟玩久之,因令宮嬪諷念。及暮歸大內,即此詩滿六宮矣。其詩曰:「長安豪貴惜春殘,爭賞先開紫牡丹。別有玉杯承露冷,無人起就月中看。」兵部時任給事。

盧家有子弟,年已暮,而猶為校書郎。晚娶崔氏子,崔有詞翰,結褵之後,微有慊色。盧因請詩以述懷為戲,崔立成。詩曰:「不怨盧郎年紀大,不怨盧郎官職卑。自恨妾身生較晚,不見盧郎年少時。」

開元十九年四月,於京城置禮會院。院屬司農寺,在崇仁坊南街後。元和中,拾遺楊歸厚私以婚禮上言借禮會院,因此貶官。

《蘭亭》者,武德四年歐陽詢就越訪求得之,始入秦王府。麻道嵩奉教搨兩本,一送辯才,一王自收。嵩私搨一本。於時天下草創,秦王雖親總戎,《蘭亭》不離肘腋。及即位,學之不倦。至貞觀二十三年,褚遂良請入昭陵,後但得其摹本耳。

柳子溫家法,常命粉苦參[109]、黃連、熊膽和為丸,賜子弟永夜習學含之,以資勤苦。

陸龜蒙居震澤之南巨積莊,產有鬭鴨一欄,頗極馴養。一旦,有驛使過,挾彈斃其尤者。龜蒙詣而駭之,曰:「此鴨能人語。」復歸家,少頃,手一表本,云:「見待附蘇州上進,使者斃之,何也?」使人恐,盡與橐中金,以糊其口。龜蒙始焚其章,接以酒食。使者俟其稍悅,方請其人語之由。曰:「能自呼其名。」使者憤且笑,拂袖上馬。復召之,盡還其金,曰:「吾戲之耳。」

宣皇好文[110],嘗賦詩,上句有「金步搖」,未能對。命進士溫岐(即庭筠。)續之[111],岐以「玉跳脫」應之,宣皇賞焉。令以甲科處之,為令狐綯所沮,遂除方城尉。初,綯曾問故事於岐,岐曰:「出《南華真經》,非僻書也。冀相公燮理之暇,時宜覽古。」綯怒甚。後岐有詩云:「悔讀《南華》第二篇[112]。」

黃巢令皮日休作讖詞,云:「欲知聖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聖人名,果頭三屈律。」巢大怒。蓋巢頭醜,掠鬢不盡,疑「三屈律」之言是其譏也,遂及禍。

王承業為太原節度使,軍政不修。詔御史崔眾交兵於河東,眾侮易承業,或裹甲持槍,突入承業廳事玩謔之。李光弼聞之,素不平。至是,眾交兵於光弼。光弼以其無禮,不即交兵,令收繫之。中使至,除眾御史中丞,懷其勅,問眾所在。光弼曰:「有罪繫之矣。」中使以勅示光弼,光弼曰:「今只斬侍御史。若宣制命,即斬中丞;若拜宰相,即斬宰相。」中使懼,遂寢而還。翌日,斬眾於碑堂之下。

貞元十五年,以諫議田敦為兵部郎中。上將用敦為兵部侍郎,疑其年少,故有此拜。

貞元四年九月二日敕:「今海隅無事,蒸庶小康,其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宜任文武百僚擇勝地追賞為樂。仍各賜錢,以充宴會。」

每歲正旦,曉漏已前,宰相、三司使、大金吾皆以樺燭百炬,擁馬方布象城,謂之「火城」。(甲賦中有《火城賦》。)仍雜以衣綉鳴珂,焜燿街陌。如逢宰相,即諸司火城,悉皆撲滅。或其年無仗,即中書門下率文武百僚,詣東上閤門,橫行拜表稱慶,內臣宣答。禮部員外郎受諸道賀表,取一通官最高者,坼表展於坐案上,跪讀訖,閤門使引表按入內,却出宣云:所進賀表,如有太后,即宰相率兩班,赴西內稱賀。

李泌有讜直之風,而好談謔神仙鬼道。或云:「嘗與赤松、王喬、安期、羨門等遊處。」坐此為人所譏。

王起,大和中,文皇頗重之。曾為詩,寫於太子之笏。

高駢在維揚,曾遣使致書於浙西周寶,曰:「伏承走馬,已及奔牛。今附虀一瓶、葛粉十斤,以充道路所要。」蓋諷其為虀粉矣。

李山甫,咸通中不第,後流落河朔,為樂彥禎從事。多怨朝廷之執政,嘗有詩云:「勸君不用誇頭角,夢裏輸贏總未真。」

張祜字承吉,有三男一女,桂子、椿兒、椅兒。桂子、椿兒皆物故,唯女與椅在。椅兒名虎望,亦有詩名[113]。後求濟於嘉興監裴弘慶,署之冬瓜堰官,望不甘。慶曰:「祜子之守冬瓜,所謂過分。」

陳夷行、鄭覃在相,請經術孤單者進用。李珏與楊嗣復論地胄,詞彩者居先。每延英議政,率先矛盾,無成政,但寄之頰舌而已。

康子元,越人,念《易》數千遍,行坐不釋卷。開元中,張說薦為麗正學士。

元行沖在太常,有人於古墓得銅器,似琵琶而身正圓,人無識者。沖曰:「此阮咸琵琶也。」乃令匠人以木為之,至今乃有。

大中十二年七月十四日,三更三點追朝,唯宰臣夏侯孜獨到衙,以大夫李景讓為西川節度使。時中元假,通事舍人無在館者。麻桉既出,孜受麻畢,乃召當直中書舍人馮圖宣之,捧麻皆兩省胥吏。自此始令通事舍人休澣,亦在館俟命。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崔郢,大中中為京兆尹,囚徒逸獄,始命造廨宅,京尹不得離府。後郢敗,韋澳自內署面授京尹,賜度支錢二萬索,令造府宅。

咸通六年,放宮人沈氏養親。沈氏入宮五十八年,有父居滻水,年一百一十,母年九十五。因為築室而居,頒金帛碓磑,勅本縣放科役,終沈氏之世。

杜羔妻劉氏,善為詩。羔累舉不第,將至家,妻先寄詩與之曰:「良人的的有奇才,何事年年被放回?如今妾面羞君面,君若來時近夜來。」羔見詩,即時回去。尋登第,妻又寄詩云:「長安此去無多地,鬱鬱葱葱佳氣浮。良人得意正年少,今夜醉眠何處樓?」可謂能勉其君子以正矣[114]。

令狐綯在相,擢裴坦自楚州刺史為職方郎中知制誥。裴休以坦非才,拒之,不勝。及坦上事,謁謝於休,休曰:「此乃首台謬選,非休力也。」立命肩輿便出。兩閣老吏云:「自有中書,未有此事。」至坦主貢,擢休之子弘上第[115]。時人云:「欲蓋而彰,此之謂也。」

崔慎由鎮西川,有異人張叟者,與跡熟,因謂之曰:「今四十無子,良可懼也。」叟曰:「為公求之。惟終南翠微寺有僧,絕粒五十五年矣。君宜遺之服玩,若愛而受之,則其嗣也。」崔如其言,遺以服玩,果受之。僧尋卒,遂生一男。叟復相之曰:「貴則過公,恐不得其終。」因字曰衲僧,又云緇郎。(即胤也[116]。)

陽城出判道州[117],太學生二百七十人詣闕乞留,疏不得上。

天祐元年八月,前曲沃令高沃納史館書籍三百六十卷,授監察,賜緋。

張裼尚書牧晉州[118],外貯營妓,生子曰仁龜,乃與張處士為假子,居江淮間。後裼死,仁龜方還長安,云「江淮郎君」。至家,皆愕然,蘇夫人收之,齒諸兄之列。仁龜後以進士成名,歷侍御史,因奉使江浙而死。

關圖有一妹,有文學,善書札。圖嘗語同僚曰:「某家有一進士,所恨不櫛耳[119]。」後適常氏,修之母也。修,咸通六年登科。

張說女嫁盧氏,為其舅求官,說不語,但指搘床龜而示之。女歸告其夫曰:「舅得詹事矣。」

李紳在維揚日,有舉子訴揚子江舟子不渡,恐失試期。紳判云:「昔在風塵,曾遭此輩。今之多幸,得以相逢,各拋付揚子江。」其苛急也如此。後因科蛤,為屬邑令所抗,云:「奉命取蛤,且非其時,嚴冬沍寒,滴水成凍。若生於淺水,則猶可涉脛而求;既處於深潭,非沒身而不得[120]。貴賤則異,性命不殊。」紳大慚而止。終以吳湘獄仰藥而死。

劉三復能記三生事,云:「曾為馬,馬常患渴[121],望驛而嘶,傷其蹄,則連心痛。」後三復乘馬,過磽确之地,必為緩轡;有石,必去之。

嚴惲字子重[122],善為詩,與杜牧友善,皮、陸常愛其篇什。有詩云:「春光冉冉歸何處?更向花前把一杯。盡日問花花不語,為誰零落為誰開?」十上不第[123],卒於吳中。

于志寧為僕射,預修史[124],恨不得學士。來濟為學士,恨不得修史。

大中中,于琮選尚永福公主,忽中寢。洎審旨,上曰:「朕此女子,因與之會食,對朕輒折匕筯。情性如此,恐不可為士大夫妻。」尋改尚廣德公主。

咸通六年,滄州鹽院吏趙鏻犯罪至死。既就刑,有女請隨父死,云:「七歲母亡,蒙父私鹽官利衣食之。今父罪彰露,合隨其法。」鹽院官崔據義之,遂具以事聞。詔褒之[125],兼減父之死。又泣曰:「昔為父所生,今為官所賜,誓落髮奉佛,以報君王。」因於懷中出刃,立截其耳以示信。既而侍父減死罪之刑,疾愈,遂歸浮圖氏。

[95]「萬歲通天元年四月一日詔」,「詔」字原脫,據四庫本補。

[96] [成校]「吉州玉笥山」,底本闕「州」字,據明刻本補。粵雅堂本「州」作「之」。

[97]「鐘下得玉像三身」,「玉」原作「王」,據四庫本改。

[98]「吏部郎中張敬忠詠曰」,粵雅堂本「詠」前有「嘲」字。

[99]「只得入不得却」,明抄本作「不得出祇得却」。

[100]「黃巢須走泰山東死在翁家中」,「泰」原作「秦」,據《舊唐書》卷二○○下《黃巢傳》改;「中」原作「翁」,據四庫本改。

[101]「將令有司」,「有」原作「百」,據粵雅堂本改。

[102]「納於高麗坡底」,粵雅堂本「坡」作「坊」,下同。

[103]「一本尤華麗者」,「一本」,明抄本及粵雅堂本均作「色彩」。

[104]「貞元中與二弟隱夏陽山中」,「二」原作「三」,據粵雅堂本及《舊唐書》卷一九二《陽城傳》改。

[105]「字台文亞之子也亞任桂察時生」,「字」原空缺,「桂」字原脫,據粵雅堂本補。

[106]「晉遂榜選院門曰」,「院」字原脫,據明抄本補。

[107]「百司呼為參酌院今審刑院即其地也」,「為」字據四庫本補;後一「院」字原脫,據明抄本補。

[108]「趙驊亦於賊中贖江西韋環之女」,「中」原作「人」,據明抄本改。《舊唐書》卷一五一《趙宗儒傳》「環」作「」,「女」作「妹」。

[109]「常命粉苦參」,「粉」字原無,據粵雅堂本補。

[110]「宣皇好文」,「宣皇」原作「大中」,據黃校本、粵雅堂本改。

[111] [成校]「命進士溫岐續之」,底本無「命」字,據明刻本、粵雅堂本增。

[112]「悔讀南華第二篇」,此句下粵雅堂本有「之句蓋為是也」六字。

[113]「亦有詩名」,「名」字原脫,據粵雅堂本補。

[114]「可謂能勉其君子以正矣」,此十字原無,據黃校本補。

[115] [成校]「擢休之子弘上第」,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弘」皆避諱作「宏」,據《新唐書》卷七一上《宰相世系表》改。

[116]「即胤也」,「胤」原作「允」,乃避清世宗諱,據《舊唐書》卷一二七《崔胤傳》改。

[117]「陽城出判道州」,「判」字原脫,據四庫本補。

[118]「張裼尚書牧晉州」,「牧」原作「收」,據粵雅堂本改。

[119]「所恨不櫛耳」,「櫛」,四庫本作「巾櫛」。

[120]「非沒身而不得」,「得」原作「敢」,據四庫本改。

[121]「馬常患渴」,明抄本「常」作「嘗」。

[122]「嚴惲」,原作「嚴憚」,據《唐詩紀事》卷六六改。

[123]「十上不第」,「十」原作「七」,據黃校本及《唐詩紀事》改。

[124]「預修史」,「預」原作「與」,據粵雅堂本改。

[125]「詔褒之」,「褒」原作「哀」,據明抄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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