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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调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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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略》云:母子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受孕之后则宜镇静,则血气安和,须内远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热之物皆在所禁,使雾露风邪不投间而入。亦不得交合阴阳,触动欲火。务谨节饮食,若食兔缺唇,食犬无声,食杂鱼而致疮癣。心惊而癫疾,肾气不足而解颅(心藏神,肾主骨,故云然),脾气不和而羸瘦,心气虚乏而神不足。儿从母气,不可不慎也。苟无胎痛、胎动、泻痢及风寒外邪所伤,不可轻易服药。不得已者,审度疾势轻重,药性高下,不必多品(胎前药最忌群队,故不必多出遗书,乃至言也)。

然父少母老,产女必羸,母壮父衰,生男必弱。受气偏瘁,与以补之。补羸女则养血壮补弱男则壮脾节色。羸女宜及时而嫁,弱男必在壮而婚。昔人论年老而有子者,男不过八八,女不过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夫岂逃阴阳之至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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