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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子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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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谓玉朱理者为璞。(1)

按:此见《尹文子》。

校正:

(1)《文选·演连珠》注。

深根固蒂。(1)

按:《类聚》有两刻八十八卷,一本引《尸子》曰:“木之精气曰必方,又曰深根固蒂。”一本此句别为一条,称“声子曰”,在谢承《后汉书》之后。按《老子·德经》云:“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声子”盖“老子”之讹。“声(聲)”俗作“声”,与“老”字字形相近,又脱坏为“尸”也。

校正:

(1)《类聚》八十八。

晋国苦奢,文公已俭矫之,衣不重帛,食不兼肉。(1)

按:此见《尹文子》,《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四十三并引作《尹文子》。

校正:

(1)《书钞》卅八。

黄帝时,公玉带造合宫明堂,见《尸子》。(1)

按:《史记·封禅书》云:“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云云。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带即汉武帝时人也,而《云笈七籤》一百载《真宗轩辕纪》云:“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明堂图》。有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此楼之始也。帝依图制之曰合宫,可以观其行也。(2)乃立明堂之议,以观于贤也。”(3)斯为巨谬矣。

校正:

(1)《元和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四。

(2)二语见《尸子》。

(3)本《管子》。

谷梁淑,字元始,鲁人,传《春秋》十五卷。(1)

按:《谷梁传》引《尸子》语,当在其后,《尸子》未必见《谷梁传》也,且其文亦不类《尸子》。

校正:

(1)《姓纂》十。《氏族略》五“传”上有“亦”字,“卷”作“篇”。

申徒狄,夏贤也。汤以天下让,狄以不义,闻已,自投于河。(1)

按:《通志·氏族略》引《风俗通》云:“申徒氏,随音改为申屠氏。申徒狄,夏贤人也。汤以天下授之,耻以不义,闻已,自投于河。”《姓纂》盖亦用《风俗通》。其云《尸子》者,即“屠氏”二字之驳文也。《荀子·不苟篇》云:“负石而赴河,是行之难者也,而申徒狄能之。”(2)《庄子·外物篇》云:“尧与许由天下,许由逃之。汤与务光,务光怒之。纪他闻之,帅弟子而踆于窾水,诸侯吊之,三年,申徒狄因以踣河。”是狄生于夏末,闻汤让务光而死,非身让天下也。”《盗跖篇》则云:“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云:“申徒狄,殷末人也。不忍见纣乱,故自沈于渊。”《汉书·邹阳传》颜师古注引服虔注,亦云“殷之末世介士也”。《史记》索隐引韦昭说又云“六国时人”。《韩诗外传》一称:“申徒狄非其世,将自投于河,崔嘉闻而止之。狄引关龙逢、王子比干、子胥、泄冶以自况。”《新序·节士篇》同,则狄当为周末世人。

校正:

(1)《姓纂》三。

(2)《说苑·说丛篇》述《荀子》语作“申屠狄”。

野鸭为凫,家鸭为鹜,不能飞翔,如庶人守耕稼而已。(1)

按:《礼记·曲礼下》:“庶人之挚匹。”孔疏云:“匹,鹜也。野鸭曰凫,家鸭曰鹜,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但守耕稼而已。”故郑注《宗伯》云:“鹜,取其不飞迁。”《尔雅·释鸟》云:“舒凫,鹜。”舍人及李巡云:“凫,野鸭名;鹜,家鸭名。”然则“凫鹜”云云,乃孔冲远之说也。

校正:

(1)《证类本草》十九、《陈藏器本草引》、《埤雅》八。

海水三岁一周,流波相薄,故地动。(1)

按:《类聚》八、《御览》卅六、《六帖》六并引作《庄子》,此《庄子》逸文也。又见《初学记》六,下句作“流相薄,即为之地动”。

校正:

(1)《事类赋·海赋》注。

楚人卖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买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1)

按:此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椟”作“櫃”,“薰以桂椒”二句作“薰桂椒之椟,缀以珠玉,饰以玫瑰”。《太平御览》八百三引《韩子》正与此同。《御览》此条与《尸子》“水圆折者有珠”相接,吴氏遂误为《尸子》。

校正:

(1)《事类赋·珠赋》注。

水有四德。沐浴群生,通流万物,仁也;扬清激浊,荡去滓秽,义也;柔而难犯,弱而难胜,勇也;导江疏河,恶盈流谦,知也。(1)

按:《御览》五十八引《顾子》曰:“子与子华游东池,子华曰:‘水有四德’”云云,接《尸子》“凡水其方折者有玉”条后。吴氏所见本或有脱坏,故误采之。任本次于“方折有玉”之下,盖亦仍《御览》误本也。(2)

校正:

(1)《事类赋·水赋》注。

(2)又见《御览》六十七、《类聚》九。

渔之为事也,有钓、网、罟、筌、罛、羀、罺、罩、涔、罾、笱、欚、梁、罨、箅█(上竹下貍)、銛之类。(1)

按:《初学记》廿二云:“按《尸子》:‘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渔。其后尧使人水处者渔,又舜渔于雷泽,盖因修其法也。’”(2)“渔之为事也”云云,“各以用之,得鱼一也”。“其后”以下,皆徐氏类举渔事,非《尸子》本文,孙本亦误采其后三句。

校正:

(1)《事文类聚·前集》卅七。

(2)原注:《文子》曰:“尧使人水处者渔,山处者木。事宜其械,械宜其人。”《尚书大传》曰:“舜渔雷泽之中。”

禹理洪水,观于河,见白面长人,鱼身,出曰:“吾河精也。”授禹河图,而还于渊中。(1)梁氏玉绳云:“《水经注》五《河水》有此条,不云是《尸子》。”

按:《水经注》本《尚书中候》,见《御览》八十二。

校正:

(1)《广博物志》十四。

雁衔芦而捍网,牛结阵以却虎。(1)

按:《抱朴子·诘鲍篇》云:“蜂虿挟毒以卫身,智禽衔芦以扞网,獾曲其穴以避径至之锋,水牛结阵以却虎豹之暴。”《文选·鹪鹩赋》注引云:“智禽衔芦以避网,水牛结阵以却虎。”《御览》八百九十九引同此,盖误《抱朴子》为《尸子》。(2)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四。

(2)《淮南子·修务训》云:“雁衔芦而翔,以避矰弋。”

急土。(1)

按:“隐土”见《列子·天瑞篇》。

校正:

(1)《升庵外集》三:“东北咸州曰隐土。”注:“《尸子》作急。”

法螺蚌而闭户。(1)

按:《外集》又引《文子》:“法蠡蠬而闭户以证铺首。”语与此同,然《文子》今本亦不载。

校正:

(1)《升庵外集》八。

楚人有鬻矛与盾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1)

按:此见《韩非子·难一》及《难势》。

校正:

(1)《升庵外集》廿二。

鸿飞天首,高远难明。楚人以为凫,越人以为乙,鸿常一尔。(1)

按:九十七又引作张融语,见《南齐书·顾欢传》。

校正:

(1)《升庵外集》五十九。

禹有进善之鼓,备讯唉也。(1)

按:《管子·桓公问》云:“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

校正:

(1)《升庵外集》六十四。

虞舜灰于常羊,什器于寿邱,就时于负夏,未尝暂息。顿邱买贵,于是贩于顿邱。传虚卖贱,于是债于传虚,以均救之。(1)

按:此见《路史后纪》十二,不云出《尸子》。

校正:

(1)《绎史》十。

蔡威公闭门而哭,三日泣尽,继以血。其邻窥墙问曰:“何故悲哭?”答曰:“吾国且亡。吾闻病之将死,不可为良医;国之将亡,不可为计谋。吾数谏,吾君不用,是知将亡。”(1)

按:《御览》四百八十八引此作《说苑》,与今《权谋篇》小异。四百五十引与今本同。

校正:

(1)任本。

两智不能相救,两贵不能相临,两辨不能相屈,力均势敌故也。(1)

按:《御览》四百卅二引作《尹子》,乃《尹文子》佚文,见《意林》。

校正:

(1)孙本引《御览》。

殷纣为肉圃。(1)

按:《御览》八百六十三引作《公孙尼子》,《初学记》廿六同。

校正:

(1)惠本、孙本引《御览》。

《帝范·阅武篇》:“句践轼蛙,卒成帝业。”注云:“《尸子》作‘式’。”

按:《尹文子》云:“越王勾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此《尸子》乃《尹子》之误。《韩非子·内储说上》“轼”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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