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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利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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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火之用,先知其日(日者谓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此日有大风雨故也),次顺其风(我得上风则放火烧,下风一作起马)。攻城寇寨,风助顺,利为飞火(飞火者,谓火炮火箭之类也)。相守不动,利于奸火(奸火者,因其人焚其积聚甲兵也)。两阵相合,御风之便扬(一作枵)尘鼓烟,利为燧牛以俟之。若敌于上风放火,我亦纵火为解火法(敌烧门恐火恐火威,我使积薪以伍外火亦此类也)。凡入敌境,郡邑穷匮,城隍颓靡,山川非设险之地而非敌所恃者,则存之。苟拔敌所恃之邑,皆火之,以绝其望焉。敌境之林木茂?草,皆火之。故火为兵之大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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