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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七 谕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之刘墉等着分别罚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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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七 谕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之刘墉等着分别罚俸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又议三通馆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草率之校阅官陈万全、总裁官刘墉等照例罚俸一疏,奉谕旨:

刘墉着罚俸六个月,陈万全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六个月;王杰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彭元瑞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一个月,注于纪录抵销。(起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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