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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 谕内阁着四库全书处总裁等将藏书人姓名附载于各书提要末并另编《简明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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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 谕内阁着四库全书处总裁等将藏书人姓名附载于各书提要末并另编《简明书目》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

办理四库全书处进呈总目,于经史子集内,分晰应刻、应抄及应存书名三项。各条下俱经撰有提要,将一书原委,撮举大凡,并详著书人世次爵里,可以一览了然。较之《崇文总目》,搜罗既广,体例加详,自应如此办理。

第此次各省搜访书籍,有多至百种以上,至六、七里(百)种者。如浙江范懋柱等家,其裒集收藏,深可嘉尚。前已降旨,分别颁赏《古今图书集成》及初印《佩文韵府》,并择其书尤雅者,制诗亲题卷端,俾其子孙世守,以为稽古藏书者劝。今进到之书,于纂辑后,仍须发还本家,而所撰总目,若不载明系何人所藏,则阅者不能知其书所自来,亦无以彰各家珍弆资益之善。着通查各省进到之书,其一人而收藏百种以上者,可称为藏古之家,应即将其姓名附载于各书提要末;其在百种以下者,亦应将由某省督抚某人采访所得,附载于后。其官板刊刻及各处陈设库贮者,俱载内府所藏,使其眉目分明,更为详备。

至现办《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多至万余种,卷帙甚繁,将其抄刻成书,翻阅己颇为不易,自应于提要之外,另列《简明书目》一编,祇载某书若干卷,注某朝某人撰,则篇目不烦而检查较易。俾学者由书目而寻提要,由提要而得全书,嘉与海内之士,考镜源流,用彰我朝文治之盛。着四库全书处总裁等遵照,悉心妥办,并着通谕知之。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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