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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云南巡抚李湖奏购访遗书情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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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云南巡抚李湖奏购访遗书情形折

乾隆三十八年正月初八日

云南巡抚臣李湖跪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承准大学士刘统勋字寄乾隆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奉上谕;前以历代流传旧书及国朝儒林撰述,向来未登大内收藏书目者,已降旨直省督抚会同各学政通行购访,汇列书名奏闻。迄今几及匝岁,曾未见一人将书名录奏,饬办殊为延缓。或各省督抚等因前后适遇调任,受代因循,未及悉心董率,又或疑陈编故册,非如民生国计为刻不容缓之图,因以奉行具文,徒致往返迟滞,甚非所以体朕念典勤求之至意也。各督抚等其卽恪遵前旨,饬催所属,速行设法访求,无论刊本、钞本,一一汇收备采,俟卷帙所积稍充,卽开具目录,附折奏明,听候甄择移取。仍将现在作何办定章程及有无购得若干部之处,先行据实奏覆。将此于奏事之便,通谕督抚学政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窃臣前奉谕旨,搜辑遗书,当经咨会学臣并行司道,通饬各属,悉心购访。嗣据先后覆称:滇省僻处边圉,绅士见闻不广,并无旧存典籍及名人著作,堪以阐学佐用之书,无凭呈送。等语。臣以滇省虽属边方,当兹国家重熙累洽,文治光昭,凡在山陬海澨,无不户诵家弦,岂无醇儒绩学,著述篇章,何致并无一书上应明诏。诚恐各属购觅未周,未敢遽行覆奏,又经严饬各属,加意搜罗。如有成书,在坊肆者卽给价收买;或家藏钞本未经刊镌者,雇人代缮副本,将原书给还;或遗留藏板者,官为饬匠装印。一切善为经理,毋使藉端扰累。并移咨学臣于经临考试之便,一体访求,期无隐漏。

拟俟覆齐汇核奏闻间,兹承准廷寄,遵再会同督饬通属悉心购访,实在有无书籍,随时具奏外,所有现在查办缘由,理合会同云贵督臣彰宝,遵旨先行据实覆奏,伏乞圣主睿鉴。谨奏。

朱批:览。

(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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