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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寄谕博卿额等奉天本少著述不必再行访购以免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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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寄谕博卿额等奉天本少著述不必再行访购以免纷扰

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大学士刘〈统勋〉等字寄府尹博〈卿额〉、府丞吴〈绶诏〉,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奉上议:

博〔卿〕额等覆奏采访遗书一折,将魏枢等所著书目进呈,并称现催所属再行设法访求等语。所奏殊不晓事。奉天风俗淳朴,本少著述流传,坊肆阮(原)无可采购,该府尹等祇应据实声明奏覆。且前降旨,原非责令各省不论有无书籍,概令设法搜罗,转乖核实之意,何必勉强摭拾,聊以塞责,实属拘泥无谓。着传谢博〔卿〕额等,止就单内所开书目进呈,其余不必再行访购,以致徒滋纷扰。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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