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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症以验舌为准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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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论临症以验舌为准。而验舌以浮胖坚敛分虚实,干燥滑润分阴阳,黑白青黄分脏腑。盖本至中至正之理,以立至简至易之法。轩岐复起,当不易吾言也。至于阴阳虚实四柱,所配补泻寒热诸方,虽是为临症者举其大略,然而无一症不从亲身经历;无一方不从亲手试验者。诚以医寄死生,只字不容率笔;理原性命,短语无可粗心也。惟是加减出入,因病制宜,神明于规矩绳墨之中;得心应手,变化于规矩绳墨之外。运斤成风,则存乎其人耳。而究之神明变化,仍不离夫规矩绳墨也。临症者,若知赤子元无罪,合有人间父母心。则余此一编也,虽只望诊中之一节乎,亦未始非切脉审症之证据,回生起死之范围也。倘出厥范围,而不凭此为证据,则恐其所操以活人者,反以杀人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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