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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时代的中央集权进程(805—8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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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方镇叛乱爆发时宪宗不过是个幼儿,当叛乱结束时他也还只是个孩子。但是在他于805年即位时,他已经是27岁的成熟青年人,而在他的成长期间他亲闻目睹了他祖父的屈辱和他父亲的孤立无助的处境。从他在位期间的作为可以充分看出,宪宗既很坚决地力图振兴皇室的威望,同时又对于朝廷内的政治势力有详细而深切的了解。他是晚唐最强有力的皇帝。

力图中兴唐室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显示中央政府在战场上能有所作为。[1] 从806年到819年,宪宗在反对六个最桀骜的方镇时成功地在七次重大军事对抗中取得了进展。在取得领土和政治的进展以后,政府还接着推行了各种制度上的改革以补其不足。结果仅在15年内就大大地恢复了长安的权力。当然,宪宗没有能够再建立玄宗时代的大一统帝国。事实上,在9世纪初的十多年中曾一度驯服的三个独立的东北三镇,在20年代又离弃中央政府并且再也没有重返中央的怀抱。其他许多方镇虽然效忠于朝廷,但也在各自的地盘拥有很大的行动自由。可是重要的一点是,再也没有爆发像8世纪那样大的叛乱的迫在眉睫的危险了。的确,在宪宗死后的国内40年和平时期中,843至844年昭义镇的叛乱是唯一的一次重大波折。他在朝廷与方镇之间搞了一个新的变通解决办法。我们尽管有种种保留,朝廷显然在这里仍占了上风。此外,唐帝国已经充分地重建起来。唐帝国的观念深入人心,虽经9世纪末和10世纪初的大动荡而历久不衰,直到宋朝开国前仍是如此。不论从哪方看看,这些都是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业绩。

宪宗对那些弄权的方镇发动对抗时是很小心谨慎的,因为他决心不重犯德宗在部队未准备就绪以前就鲁莽从事的错误。在806年初期,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死了,他的部下刘辟将军要求继承韦皋的职位。[2] 皇帝答应了他的请求,因为他认为在即位之初不宜马上去对付这一最后通牒。可是两个月以后,刘辟竟要求掌管唐政府把今天四川省一分为三的所有三个镇。大约25年以来剑南西川一直是防备吐蕃和南诏入侵的重镇,而且正像我们在上面已经讲过的那样,这种肆无忌惮的挑战预示着会有一批持强烈敌视态度的方镇要求扩张大片领地。宪宗已站稳脚跟,拒绝刘辟的第二个要求,用禁军给他以反击。806年秋天,中央政府的部队出乎预料地在对刘辟之战中取得了轻而易举的胜利。刘辟及其上层谋士均被处死,在朝廷选派的新节度使之下恢复了秩序。这里在往后的几十年中也出过一些零星的麻烦,但它们大多数是由于难以在这种种族复杂的地区推行中国的行政制度所引起的,而不是因为州镇无视长安权威的结果。

到了807年春天,全帝国的方镇开始看到了京师重振旗鼓的气象。长江三角洲富饶而盛产稻谷的浙西镇节度使李锜故意藐视皇帝要他朝觐的命令,想在新皇帝变得过分强大以前给他一个难堪。于是在他邻近的一个节度使的指挥下,迅速对李锜组织了一次讨伐。不到几个星期,李锜的畏罪的下属罢黜了他,后来他在长安被处死。如我们所料,朝臣们都无比高兴,大家都在谈论唐室的真正中兴。特别是神策军和从忠于王朝的淮南征调来的讨伐部队在这两次战役中表现得很出色,出现了能与皇帝的决心相得益彰的普遍的信心。

更加麻烦得多的对抗发生在809至810年,这时朝廷向河北三大自治方镇之一的成德发起了挑战。这是宪宗自己挑动起来的第一次事件,而且也像德宗在781年向东北挑战那样,问题还是节度使的继承权问题。成德镇原节度使在808年死去,次年年中他的儿子王承宗要求朝廷任命他为名副其实的节度使。8世纪80年代的战争以后,成德镇在前几次移交权力时,每次都由长安照例予以批准,虽然批准是很勉强的。这一次受了最近几次胜利鼓舞而变得胆大起来的宪宗,决定不失时机地革掉当地自决节度使继承人的陋习。他想要王承宗做些让步,其中包括交出成德镇属下的两个州来换取批准,但这一妥协马上破裂。809年后期爆发了战争。可是,政府的讨伐军在次年初春陷入困境。首先是军费开支太大;其次,把各忠顺的州镇抽调来的杂牌兵协调统一起来的问题不能够完满地解决。[3] 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宪宗委派宦官吐突承璀(820年死)为讨伐军指挥官,这一举措虽不是史无前例的,但在朝廷看来也是很不寻常的,特别是在这样一场重大战役中更显得不可思议。下级将军们的士气因吐突的无能而受到挫伤。宪宗经过劝说终于相信,讨伐成德镇的时机未成熟,因而在810年年中双方都撤出战场。王承宗保留了节度使职位。

军事行动在往后几年中中辍,因为宪宗和他的高级顾问们正在为了安排好未来的战斗而想尽方法加强他们的政治和财政地位。吐突承璀卷入了一桩贪污案件,被解职和流放,皇帝说,“朕去之轻如一毛耳。”[4] 809年,宰相裴垍(死于813年)实行了一系列财政措施(这一点将在下面详述),据说在811至812年税收便增加了。宪宗时税收、免税、官员的编制名额和薪水等方面的一系列诏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朝廷政策的关系都尚未得到详尽的阐发,虽然这些方面的大量材料散见于各种史料之中。可是,也许可以有把握地说,皇帝实行军事中央集权化的运动把唐帝国——政府和人民一起——几乎推到了它能力的极限。当然,从宪宗时代的中期起,朝廷对于国家财政的讨论就越来越热烈。财政问题是太复杂了,不能很快地求得解决。

810年到814年之间经济上取得的任何进展,比之所感受到的政治进展很可能就大为减色了。比如在812年,东北另一长期闹独立的方镇魏博竟然自愿归顺朝廷,从而结束了经历四世的这个世袭节度使职位。曾经讨论过进军魏博并使之完全按照长安的条件顺服的可能性,但这个方案最后被否决。宪宗对它的归顺作出的反应是大量赏赐金钱,并且作出几项礼遇的表示,例如准许该节度使更换更响亮的名字,以示对浪子回头后的厚爱。这种不费吹灰之力的胜利看来成了整个中央集权化过程的转折点,因为长安不战而屈人之兵,指顾之间就搬掉了一块战略上和心理上的大石头。

从814年直到819年,宪宗狠狠地打击余下的不恭顺的方镇。第二阶段军事攻势的主要胜利是取消了淮河上游淮西镇长达60年的独立状态。[5] 虽然淮西对长安的对立不如河北诸镇那样为人所知。但这里的问题也很重要,因为淮西的形势会危及运河的交通和漕运,同时也因为淮西的军队很强大和顽强。唐王朝对淮西的讨伐也开始得很有特色,因为节度使刚刚故去,他的儿子吴元济想取得继承权。朝廷认为淮西的周围是忠顺的各方镇,它是孤立的,所以很快拒绝了他的要求,吴元济便首开战端。可是,淮西之役旷日持久,打得也很艰苦,从814年—直拖到817年秋天。中央政府的讨伐部队四面合围了淮西,但他们的协调作战一度很差。官军的将军们都不肯冒全力出击的危险。另外,中央政府与成德镇的冲突再次爆发,东北的这个第二条战线也使他们分了心,因而不再进击。还有一件分心的事是平卢(今山东)节度使用游击队小股窜扰。平卢所关心的是不让官军战胜淮西,因为它认为它本身会是中央政府下一步打击的明显靶子。平卢的恐怖分子在长安刺杀了一位宰相,破坏了仓廒,而且一再在东都洛阳纵火。朝廷里的一片混乱和失望情绪会压垮一个二、三流皇帝,但宪宗表现得很坚定。最后,在皇帝和宰相裴度(765—839年)的统一指挥下,政府在817年年中集中了一切人力物力专攻淮西的首府蔡州。三个月之后,在晚唐历史上最关键性的一次战斗中攻克了蔡州和淮西镇。后来政府军奉命宽待被攻克地区的人民,这是符合宪宗对降服各方镇的总政策的。只对叛乱的头目们处以死刑。818年淮西镇被正式废除,它的人民此后由邻近诸镇和平地进行统治。

淮西镇战败后,成德也迅即屈服。忧心忡忡的成德节度使怕挨打,抢先向长安送了两个儿子为质,以保证恭顺。由于河北地方最小的横海镇(8世纪80年代的叛乱以后所建)也已于数月前向朝廷归顺,现在只有两个方镇还未受长安的节制,它们是北京地区的幽州以及平卢。幽州从未被波及,因为它在这个时期中无论如何不算最对立的方镇。宪宗在819年轻而易举地就平定了平卢。当细心准备的讨伐正在进行时,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被他的部属所杀。朝廷于是研究了平卢地方的情况,为了保证那里将来不再发生叛乱,他们把平卢方镇一分为三。在这次胜利以后,宪宗才能感到满意,因为他几乎使整个中国本部领土都重新听命于他了。

中央集权化的制度保证

唐宪宗的中央集权化政策使三个关键性的、互相关联的经济问题趋于表面化了,这三个问题就是:从8世纪80年代后期即已开始的明显的通货紧缩;许多方镇在税收过程中的胡作非为;以及政府用于平叛战争中的财源不足。上面提到过的809年关于税收和财政的几道诏令,是杨炎780年的改革以来对付这类问题的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我们不妨对它们在这里略赘数语。

由于战时物资紧缺及随之而来在8世纪80年代出现的高物价已告终止,并且继东南航运恢复之后谷物供应大大增多——这些促使通货紧缩的原始动力又因政府长期缺铜的困难而加速发展。唐代的交换体系在大宗交易中是使用混合的媒介(即绢、银和铜)及大批运输粮食;的确,这个体系内部的运行从未被当局完全控制过,但是这个时期的问题表现得特别尖锐。第一,绢的数量已经相对地很少了。政府的大量储备已在叛乱中毁掉;河北诸镇和平卢镇的独立又切断了政府的标准货币——丝——的最佳来源。[6] 唐王朝被迫向回鹘人出口的大量丝绢也占了长江下游丝产量的很大百分比。另外,银的生产、检验和铸造主要由私商进行,它兑换铜和货物的比率也不受政府的密切控制而波动不定。同时,对铜的需求也急剧增长。[7] 尽管一再鼓励开矿,阻止窖藏钱币和严禁伪造低劣货币,[8] 但在9世纪开始之后很久铜仍是供不应求。很可能8世纪后期和9世纪商业经济的扩展更进一步增加了对铜的需要。结果商品价格直线下降,例如,公元820年的米价只有8世纪80年代通货大膨胀时期的10%;物价大跌对税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原来的两税法的税额虽然主要是收实物,却已以现钱计算。折换率一直定在779年的铜币价值上,这时是通货紧缩开始前的一段时间。由于用来付税的基本农产品的价格下跌,而负担的税项却一直按现金缴纳,许多农民因而苦不堪言。危险之处在于,如果不再给这一交换体系以一定程度的伸缩余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就会沦入饥饿之境,而从政府的观点来看,他们就根本无力交纳税收了。

既然通货紧缩这样不利于税收的基础,对收进来的税项实行三马分肥办法便把陋习带进了下一步更高级的税收措施中去。已由杨炎的财政专使与各方镇分别商定的税额划分有如下述。各州县可截留一小部分税收,称为“留州”;较多的另一部分由方镇自用,称为“送使”或“留使”;而最大的份额则应由方镇解往中央政府,称为“送上”或“上供”。但是,作为这一过程中的中介人,方镇的文武大员是很容易欺骗中央政府的:他们或者谎报本地区粮食与布匹的时价,或者有时干脆拒绝向朝廷交足税款。除此之外,州镇官吏——特别是衙门胥吏——常常都是一开始就在所收实物和现金税额的折换率上搞鬼,额外为自己尽量搜括,而把负担加到农民身上。那些最强大的方镇用这种办法聚敛了巨大的财富,这笔财富既是用于支付“贡品”的主要来源,也是正式官方税收制度中的净损失。这种陋习就像在中央当局不知情的情况下地方上猖獗一时的非法的苛捐杂税,当然是与8世纪中叶以后方镇权力日重的形势互相表里的。[9]

因此毫不奇怪,中央政府所能到手的税收是很有限的。德宗的俭朴和吝啬应该说可以使国家有所节余而足供宪宗早期的军费之用,但这些储备显然并不是用之不尽和取之不竭的。这便是宰相李吉甫(758—814年)在807年的奏疏中所要说的意思,因为这时只有八个镇能正常向中央解交税款;和玄宗末年相比,这时只有1/4的家庭能成为可靠的纳税户。[10]

裴垍在809年的措施是想阻止唐朝的恶劣经济状况变得无法挽救,这样就自然能给宪宗提供军费。[11] 他的第一个基本措施是给绢规定并推行一个“中间”价格,并且使绢和铜一起成为交换媒介,以便能向通货紧缩发动反击。像地方官员的薪水和地方军队的医药军需品这种固定的开支,都从全部现金支付改成现金和实物混合支付的制度,以对付铜价过高之苦。地方被严禁操纵通货。他的第二个基本措施是把两税法纳入标准折换率和保证税收收入的统一体制之中。这意味着一个重大的政治举措,即解除地方对征税的控制。自此以后,方镇应从会府(即首州)的财源中取得他们收支表上的收入部分,只有在人不敷出时才能指望治下其他州县的支持。作为回报,会府便完全解除了向中央政府交税的义务。与此同时,其他各州则不用再向它们的方镇解交税款了,但必须把原来的“留使”部分连同它们自己应解的税款一起直接交回给长安。

朝廷的这些公告在实行时并未取得完全的成功,801年和811年的补充诏令中提到的继续不绝的违法事件便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企图稳定物价的尝试特别难于实行,而且它们更多地是针对后来10年中仍在继续的迅速通货紧缩的现象来治标,而不是针对它的产生的原因来治本。[12] 另外,谁也难以肯定,在裴垍改革之后朝廷的整个收入实际上增加了多少。虽然如此,这些措施显然至少减轻了淮河和长江下游农民的实际赋税负担。由于这些措施是在公元808年对李锜的重大胜利之后不久采取的,随之实行的赋税减免具体地向浙西的老百姓显示了天子君临彼土的好处和对老百姓支持天子统治的鼓励。从政治上说,裴垍的改革重申了皇帝有权直接统治他的州县,而不用中间横隔着一个敌对的方镇行政组织来阻断上下之间的联系。但是就在这时,方镇仍然有许多方法继续捣乱,使中央政府的法律无法贯彻下去。

在宪宗历次平叛成功之后的819年,节度使乌重胤建议也在方镇的军政制度方面实行一次类似财政改革的改革。方镇统兵之权没有了。节度使只剩下了控制要塞和统领会府戍军之权。刺史往后则要统领本州的外围戍军和驻军。只有边防重镇及非中国人的雇佣军所守之防区不在此例。和前此的财政改革一样,这道诏旨的重要政治意义在于,在牺牲方镇利益的情况下密切了中央政府和州治之间的关系。在8世纪后期和9世纪初期,节度使之所以能进行军事威胁和政治恫吓,就是因为他能动员本镇全部兵力,其数目可轻而易举地高达数万人。任何忠于长安和不愿参加这种叛乱的刺史,会很快被节度使的其他部队所消灭。可是819年以后,一个对朝廷心怀不满的节度使就很难把不相统属的许多州领部队统一带动起来,以投入一次奇袭行动。因为仅就单独一个州的部队来说人数相当少,有时是二三千人,通常比这还要少得多,但他们的向背也举足轻重:他们能使方镇受很大损失,而使州治得到实利,也使中央政府间接受益。但我们仍然应该看到,如果节度使是奉诏旨行事,他仍然完全能够召集并统领本镇的全部军队。换言之,节度使的合法职能在改革中仍被保留,但他制造麻烦的权力则有所抑制。很可惜,关于819年诏令实施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看来,这种限权行动在华中和东南部确已被人接受,但在华北和西北这些有大量常备军的军事重镇却遇到了阻力。在河北似乎根本没能行得通。

从810年和819年所定的制度措施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宪宗有意要把他的军事胜利的形象长期地固定下来。不过对于另外几次胜利,我们知道的甚少。但是,虽然中央政府在9世纪的初期和中期已能较紧密地控制地方政府,这个过程很可能从未完成。在宪宗以后,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几位皇帝都很软弱,他们除了守成之外没有其他作为,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他们连这一点也没有做到。在唐帝国的各个地方都发生了方镇与州之间程度不同的权力调整情况,不过除了极少数事例以外,我们已很难推想这种权力调整的情况了。

宪宗初年的政治转变

在某种意义上说,唐代历史上新君即位往往是中央政府的一次补偏救弊和实行人事变动的时机,但是在805年,宪宗遇到的问题却异乎寻常。在前10年中,实际上每一个利害上沆瀣一气的集团有时已被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或者至少被暂时排斥而不能掌权,例如唐德宗以很坏的态度对待职业官僚,二王集团又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宦官。整个政界都期待宪宗能恢复他们被侵夺的特权。他们对他的要求常常互相矛盾,气氛也弄得很紧张。[13]

在皇帝和职官之间显然需要有所和解,这便是他所面临的最紧迫的政治问题。新皇帝摆出了大家所期望的姿态来显示他的正直——遣散了多余的宫廷乐工;拒不接纳所贡的50名妇女去充实后宫,等等,但是,德宗和顺宗在最初都是引人注目地来显示他们的热忱,到后来反而使官僚们失望,而宪宗的诏令却是卑之无甚高论,重点只谈要恢复官署正当的办事程序和重建朝廷的德治。例如,宪宗在拒不接受荆南所献的两只寿龟时,他不仅禁止将来再有人贡献远方异兽,还命令把所有这些“祥瑞”都交付有司处理;他不愿意见到它们,不愿意知道它们,除修王者之德以外不愿做其他杂务。[14]

这些行动对于严谨的官僚的风纪来说一定很有鼓舞作用,同样,他们对新皇的关于改变供职条件和奖赏忠勤的命令也抱有热烈的希望。在唐代,它们包含在每逢国家大典——例如新帝即位、改变年号、皇帝寿诞和重大的军事胜利等庆典——时必发的大赦(赦宥)令中。大赦令是一种被人们忽视的史料,对它们的广泛研究会引起人们的很大兴趣,因为它们经常包含总的政策声明和国家形势的总结,以及一些关于特殊豁免、大赦和对贵族、各级官吏、平民百姓——有时也对某些个人——的提升和发放俸禄情况的内容。[15]

806年的大赦令(因改年号为元和而颁布)确实包含了宽大的让步内容。它确实是宪宗初期热情的某种表现;德宗在他统治的最后13年中没有颁布一次大赦,这个间歇期间之长很有些异乎寻常。806年的大赦令给现职文武官员都颁赐了相应的勋或爵,其中包括神策军和地方军队的将军们与军官们。[16] 对安禄山叛乱后的任何时候特别立过军功的人的儿子都赐以官,对他们的孙子则赐以出身的权利。对于中央和方镇显宦的已亡故的父母也给以身后的哀荣。对于安禄山之乱后所有位居宰相之职的人以及对于在代宗和德宗流亡期间仍然在他们身边效忠的人,也另给荣衔。所有宰相和兼宰相衔的方镇官员(即所谓“外使宰相”或“使相”)以及其他三品和三品以上的大官都可选一子立即当官;这是正式“选”试之外的便宜办法。它还规定在学校内设立100个“学生”的名额以招收无业的文人学士。

至于这些内容有什么实际意义,这还很难说。可能有许多人重复享受某些待遇,但也有些内容实际上几乎无人可以享受。但是重要的是下列几点:(1)宪宗给了几乎每一位官员以某种关怀;(2)那些有可能被遗忘的不满分子,例如那些舍此即不能得到一官半职的军事英雄的后裔们也得到了安抚;(3)那些官居极品的人尤其受到优渥;(4)有了定时屡颁大赦令的希望。

这一安抚性的和论功行赏的政策也扩大到某些具体个人身上。郑?(752—829年)便是最好的例子。郑?原为翰林学士,曾在805年2月支持顺宗的继位权,后又安排顺宗逊位于其子宪宗。为了酬报他的忠诚,宪宗任命郑?为新设的翰林承旨,后更为宰相。郑?在宰相位内的三年半时间政绩平平。他的任命显然是政治性的,而且一经研究无疑就会发现,那时的一些高级任命不乏与此相类似的情况。[17]

和这些发展相联系的是宪宗对政治上的不良分子实行了有节制的报复的明智政策。首要的打击目标当然是王叔文集团,如上所述,他们已被斥逐异域。但重要的情况是,除了二王本人之外,宪宗不像其祖父德宗当年可能做的那样,他并未处死一人。另外,清洗的范围非常谨慎地只限于真正参与过805年事件的那些人,并不像历来所为的那样殃及罪犯集团的家属或亲朋故旧。在二王集团以外,宪宗甚至更加审慎。他下令终止了某些确实罪恶昭彰的行为(例如盐铁转运副使潘孟阳宣慰东南时的淫佚放纵即是[18] ),但是皇帝显然知道,如果要有力地处理最近的一切坏事,那可能失之公正和造成分裂,因为这样不免有不少挟嫌报复和其他特殊情况会起作用。

在社黄裳做宰相的805年后期和807年初期这一段时间,皇帝和官僚的新关系甚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杜黄裳(738—808年)是原为宰相而又与二王集团关系非常密切的韦执谊的岳父,在通常情况下他不大可能晋位宰相,因为株连同伙向来是一般规律。可是,杜黄裳曾经避免直接卷入二王集团,而且他助长了他的女婿对二王集团的疑虑。杜黄裳之能够官居极品,充分证明了宪宗怀抱着和解的政治姿态。除此之外,杜黄裳不同于年迈的杜佑(他一直在长安做荣誉性的宰相,直至812年去世时为止),虽然也同样处于高龄,却享有实权。杜佑很受尊崇,但看来被视为知识界中我行我素的人,而杜黄裳则是传统的经世论主流中的代表人物。他是进士,原为战争英雄郭子仪的门生故吏,也是政府许多重要衙署的老臣,例如他做过吏部侍郎,这在8世纪末年是尚书省内最重要的职位之一。他曾主持791年的进士考试。他也有许多直接的敌人。在8世纪90年代中叶他与裴延龄发生过冲突,在德宗的半隐退的时期根本没有担任过任何官职。在官僚集团中,人们再也选不出比他更能说明问题的典型的人了。

杜黄裳是宪宗要实行军事中央集权化计划的政治推动者,他是第一个在朝廷公开提出皇帝应该遵循德宗的“姑息政策”还是应该另辟蹊径的官员。[19] 宪宗这时对于采取突然的军事行动仍然持审慎态度,他认为对西川的叛乱将领刘辟采取任何行动必须有周详的准备,但是杜黄裳坚决认为有前车之鉴,所以必须先发制人。他说服宪宗任命神策军使高崇文统领全部禁军,因为宦官只会在军事系统和地方机构中间扩散贪污腐化的影响,而且他们也不宜于统兵打仗。不管这种说法有什么失实之处——杜黄裳死后被指控曾接受高崇文的贿赂——杜黄裳显然已把他的前程押在了这场战事的胜负上面,因为他还指授了这次进兵的方略。如上所述,神策军对刘辟的讨伐大获全胜。宪宗对杜黄裳的勇气既感激,又钦佩。

君臣之间如此相契,使得杜黄裳有机会同皇帝更加认真地讨论理论问题,即讨论关于贤明和正义的统治以及正确行使政府功能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他的意见都是正统的:他主张皇帝应该是上天与尘世之间的联系,是列祖列宗与今世之间的联系,是国内百姓与四夷之间的联系;他应该知道上下之分,轻重之别。具体说来,这话意味着宪宗应该把实权授给经过仔细挑选的下属,特别是经过慎选的宰相,并应避免对政务统得过细。按常情说,我们可以把这些议论视为又一套陈词滥调。但是,宪宗和唐代其他许多皇帝不一样,他对这一类问题真诚地感到兴趣,特别是在他即位后的头10年中更是如此,[20] 而在这种场合下,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位经过考验的实行家,而不是一个只知背诵儒家经义而无所作为的人。所有史料都着重表明,这样的讨论对唐宪宗起过很深刻的影响。我们应该相信这种说法。宪宗对官僚的政治和解态度一直延续到后一个10年的相当一段时间。至少在9世纪第一个10年的中期,皇帝经常与宰相商量问题,又恢复了许多外廷的制度。正像将在下面要叙述的那样,宪宗的兴趣和官僚的兴趣并不全然一致,所以中央政府内部的合作和和谐程度必然有限。但是比之仅仅五年前德宗时代的僵局来说,新的气氛显示了要变好的大转机。长安官方的许多人都希望唐王朝的中兴会指日可待。

宪宗朝廷的极盛时期

宪宗朝廷的鼎盛时期从806至807年的胜利开始,一直延续到815年宰相武元衡被方镇恐怖分子刺杀时为止。807年杜黄裳已年约七十,而且也可能有些风声涉及他后期的经济问题,所以他被派往山西南部做河中节度使而光荣地退职,次年便死在那里。为了取代杜黄裳,宪宗同时拔擢御史武元衡(758—815年)和翰林学士李吉甫(758—814年)为宰相。这是宪宗时代登用一系列优秀人士居相位的最初两个人:以后诸人则有裴垍、李绛(764—830年)和裴度(765—839年),都值得大书特书。这显示了皇帝真正想在高级官僚中尽可能选用最优秀的人才。比起前任的一些宰相,新宰相的年岁明显地下降了。他们大多数是五十岁上下的人,成年于8世纪的最后25年中。他们虽然不像皇帝那样年轻,但我们可以假定,他们比原来当权而又生活在兵戈满地和政局动荡中的老一辈宰相们更投合宪宗的锐进之气。宪宗时代的宰相们在致力于中央集权化的运动中起过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反过来又有助于恢复外廷在8世纪90年代已丧失的某些影响。我们不妨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宪宗朝鼎盛时期的三位关键人物——武元衡、李吉甫和李绛。

武元衡是武后(684—705年在位)家族的后裔,也是她家族中的第四代官员。他在783年举进士。此后他任过各种官职,例如做过方镇的幕宾、监察御史、县令、比部员外郎,804年则做过御史中丞。在德宗晚年,他曾辞去他的一个官职以抗议京师禁军引起的骚乱。或许就是这个原故,二王集团中的文人们曾在805年请求他就任一个礼仪性官职,他不无识见地置之不理。在他于807年被提拔为宰相以前,宪宗曾派他到御史台和户部任职。在他第一次做宰相的短暂时期内,他就与皇帝建立了互相信任的关系,所以他被委具体地负财政重责。为了配合他的私交和政治好友李吉甫,武元衡坚定地要求皇帝对负隅顽抗的浙西节度使李锜采取强硬的路线。他们两人普遍被认为是最后促使807年战争胜利的人。为了表示充分的信任,宪宗后来任命武元衡担负一个艰巨的任务,即去新近收复的西川恢复秩序。曾经俘虏了刘辟的神策军将军高崇文是一个很好的军人,但不是一个好的行政官员。武元衡在807年后期替代了高崇文,经过三年时间把西川安定了下来。

武元衡在813年再次被任命为宰相,这时正是淮西战役即将发动的前夕。宪宗这时并不需要有人来说服他有用武的必要性,因此武元衡的新问题便主要是搜集情报并发动讨伐(这些任务原是派李吉甫去负责的,但李吉甫在814—815年冬天去世,留下武元衡独力承当这些责任了)。成德节度使和平卢节度使这时期也开始明白,中央政府对淮西如箭在弦上的攻势也会使他们的独立地位处境堪虞。为了争取时间,他们雪片似地发来了互相矛盾的恳请、要求和承诺的函件,希望朝廷放松警惕。可是在815年年中,成德节度使又请求朝廷宽赦淮西叛乱者,但被武元衡坚决拒绝,其结果是引起了一连串事件。几天以后,当武元衡从长安的私邸中外出准备上朝时,他被一伙骑马的散兵游勇所刺杀。拘捕了成德那时驻长安的几个涉嫌的军士,并以不甚充分的证据给定了罪。皇帝因此极为震怒,没有人能够劝阻他在816年兴兵讨伐成德镇。[21]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平卢节度使后来被发现才是刺杀武元衡的真正幕后策划者。[22] 可是,这个鲁莽的挑衅性的恐怖活动最后却打击了方镇的利益。为了平息815年京城的惊恐,宪宗大奋神威,决心再度惩治方镇的割据主义。武元衡为此而殉职。这使得他的能干的副手裴度被任命为宰相,并最终导致了对淮西的决定性的胜利。

这个时期第二位重要的宰相李吉甫原是代宗时代一位名宦的儿子。他在二十几岁时以荫庇入仕,后来擢升至相当高的位置,而以他的礼仪知识受到人们的注意。虽然李泌和窦参都很看重他,但他没有得到陆贽的垂青而于8世纪90年代被贬为长江下游几个州的刺史(陆贽的敌人在陆贽于794年被放逐以后任命李吉甫为陆贽的上司,希望李吉甫对一切有关人员进行报复,但李吉甫始终没有这样做,所以他的宽宏大量的名声为之大振)。在8、9世纪之交的大约六个年头中,李吉甫因病而未担任任何官职。可是,他利用离开长安的这段漫长时期去熟悉南方的情况和问题。当他最后回到京师时,他变成了唐帝国最精明干练的行政官员之一。宪宗在805年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次年又升任他为中书舍人。李吉甫马上被卷入了当时最重要的争端中去。他熟读兵书,又有优异的文职成就,并且对推进四川和浙西的战事给皇帝详细条陈过意见。他洞悉跟吐蕃人谈判的机微窾窍。807年他上呈《元和国计簿》(现在仅存片断),813年又上呈《元和郡县图志》(大部分尚存),另外还著有关于政治史的书籍和一本职官手册。他和武元衡一起推进了几项关于中央政府和州的法律程序上的改革,其中的原则是继续建立官僚制度的威信。

在他两次任宰相期间(一次是807—808年,一次是811年直至他去世的814年;他是宪宗时期任职最长的宰相),他以主张中央政府应采取进攻性的军事立场而闻名,这在史料中被泛称为“用兵”之策。他的基本态度是切实加强戒备,而不是一味好战,例如我们看到他在813年提出的关于重建北方边防的建议便是如此,[23] 但是,有时也很难加以区分。他对淮西采取了不调和的强硬路线,同时如上所述,他在去世以前与实际拟订的帝国的讨伐计划是分不开的。李吉甫在这些问题上和武元衡同心同德,但他和宪宗中期的第三位重要宰相李绛却经常发生冲突。

李绛也是出身四代为宦之家,与李吉甫的煊赫家世同源,但他的父祖辈却不那么显耀。他中过进士和宏辞两科,他显然就凭这些资格进入了仕途,并没有想到使用荫庇特权来擢升高位。[24] 我们对他的早期经历所知甚少,只知道他专门谈过他自己的专长是“论谏”。从公元807年到811年他做翰林学士,此时又与年轻的补阙白居易一起,不停地就不同的问题行使其劝谏的权力。当他在户部的时候,他力求终止不正常的财政手续,恢复对合法组成的渠道的完全控制。

李绛在气质和作风上都大异于李吉甫。宪宗很了解这一点,但是为了在朝廷内鼓励发表不同意见,他在重新任命李吉甫为宰相后的半年内,又在811年任命李绛为相。事实上,他们两人的观点在许多问题上并非真正有很大的分歧,只是他们在如何进行讨伐方镇的战争这一问题上有尖锐的冲突,因此就掩盖了历史记载中的其他问题。812年,如何处理魏博节度使自愿归顺的问题成了当务之急。李绛曾经反对过对河北地区用兵,认为这样做太危险,因此他主张以赏赐和宽恕的怀柔政策来抚慰魏博。但李吉甫则想显示武力,给魏博施加压力。这一次是李绛的意见占了上风。魏博的当局热情地接待了朝廷的使节,而没有提及需要朝廷的大量恩赏。[25] 可是,814年的淮西危机却是另一码事,这里的情况更适于用李吉甫的进取精神来对待。另外,宪宗那时对闹独立的方镇已采取了更加强硬的政策,同时李绛也已从宰相位置上降职到北部,因此他的反面意见也不那么有分量了。819年,李绛做了河中节度使。有趣的是,他在20年代被人称为怪人;最后因在西川处理叛军失策而被当地的叛兵杀害。

尽管他们的政见常常不一致,但元和年间这些大臣和其他大臣们的仕宦经历比起代宗和德宗时代的官僚们的经历来说,要正常得多,而且更加可以预测。而且,重振官员的精神面貌的工作也不限于在京师实行。宪宗想把方镇的高级职位——特别是节度使之职——重新纳入正常的政治任命的轨道。这不仅会打破军人们对这种战略性职位的控制权,而且也将限制朝臣们只眷恋做京官的习惯。这个过程怎样开始的,详情不得而知,但一定与让许多节度使定期轮换之举有关,而这种办法在德宗时代已弃而不用。我们可以完全有把握地说,从宪宗时代开始直至大约9世纪70年代,原来的宰相们在长安任期届满后可以指望被任命为节度使。例如河东、河中和山南这几个方镇的节度使很可能由京师新近退职的大官来充当,或者由希望及早返回长安的官员充当。[26] 在这一方面,中央集权化的利益与官僚出路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因而可能有助于9世纪中叶各方镇的政治稳定。

总的看来,宪宗是唐代后期几乎重建太宗之治的人,他享有此誉是当之无愧的。宪宗显然以成为一个崇高的论坛的庇护人而感到自豪,他说他宁愿多花时间同宰相们讨论问题,而不愿经常陷入日常琐事之中。[27] 他鼓励朝臣们大胆发言,而如果有人不敢参加重要的辩论,他就会不高兴。他想尽量活跃空气,鼓励朝臣们的自信心和置身事内的意识。对于那些经历过8世纪长安的动乱的人来说,这种变化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宪宗末年的不和谐状态

虽然宪宗君臣的协作已像上面所述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合作的程度仍然是有限度的。我们不能低估皇帝在工作中的紧张状态。他的喜怒无常的脾气是有记载可查的,它足以让朝臣们知道,没有一位皇帝是可以等闲视之的,特别是对专心一意要干这样一番大事业的皇帝更是如此。他的个人生活——包括内廷事务和他皇室领袖的地位——对于外臣来说更不可轻易地碰一碰。[28] 但是即令在纯属政府的事务方面,宪宗虽然一再要求和嘉纳直言议事,但他的容忍也是有限度的。早在他即位的初年,那些以匡正皇帝不足为职责的言官——御史、拾遗和补阙——就经常因此处于进退两难之地。他们如果对敏感的问题直言忠谏,就会冒极大的风险。例如诗人元稹(779—831年)在806年上疏请广开言路而备受嘉纳,这无疑鼓励他后来于809年在东川巡视时十分有力地揭发了种种丑闻。[29] 在这整个时期他树了不少有权有势的敌人,而在他的庇护人宰相裴垍辞官以后,元稹于810年便因以东台监察御史身份越权干涉有权势的河南尹之事而被放逐。

这种紧张关系在9世纪第一个10年中叶开始出现在主要的政治舞台。当宪宗有时还能容忍某个宰相的直谏时,[30] 人们已能清楚地看出,他希望对国家大政的辩论严加控制,辩论应限制在最高级官员的范围以内。当他的中央集权化的见解已经形成时,大臣们的不同意见更经常地被视为对他的旨意的冒犯。特别是在武元衡被刺杀以后,无人能劝阻他在东北开辟反对成德的第二战线,尽管这会使在南方讨伐淮西的军情更为复杂。那些怀疑对方镇采取强硬态度的人都被人们劝说应克制己见;例如宰相张弘靖(760—824年)便在816年初辞官而去,因为他知道宪宗不会听从他主张应取克制态度的建议。

这位意志坚强的皇帝甚至同最有能耐、最忠心耿耿的大臣们也闹翻了。裴度(765—839年)的事迹便是颇能说明问题的例子。这里不妨谈点背景材料,它或许是有用的。

裴度出身于三世簪缨的河东大族:它与唐王朝从开国之初就关系密切,曾在唐代产生过17位宰相,人数之多仅次于皇室。[31] 他不仅在789年中了进士,而且在792年和794年中过两次更高级的制科。他在河南和御史台做过官,后来又在808至809年武元衡平定西川时当过武氏的幕宾。但他那时在战争政策上并无一定之见,并在812年负责了微妙的谈判以贯彻李绛在魏博的计划。他再一次当过武元衡的幕宾,在815年的刺杀武元衡事件中他适在武元衡身边,因此受了伤。宪宗盛怒之下决然立即起用裴度为相(尽管有些小心翼翼的朝臣很怕进一步激怒方镇),以此表明他继续推行中央集权化政策的决心。裴度挺身用命,不怕有人再次对他行刺,他的勇气赢得了皇帝极大的敬重。

讨伐淮西和成德的战事弄得旷日持久,一直从816年延续到817年,这时朝廷官员就错在哪里和怎么做的问题,议论纷纷,意见越来越不一致。朝廷经常军前易将,且不谈淮西节度使进行的顽强防御,仅就阵前易将来说是决不可能改进战略上有问题和官军内部协作很差的情况的。许多朝臣都深为悲观,他们越来越认为只有放弃战争才是避免中央政府彻底垮台的唯一出路。皇帝始终死抱着靠更佳的战术来解决问题这一希望。817年他终于被说服暂时放弃了与成德作战的第二战线,而专心致力于淮西之役。几个月以后,宰相李逢吉(758—835年)和王涯(约760—835年)再一次提出军费浩大和师老无功,这引起了朝廷内有一派人吁请停止一切战争活动。这时裴度说服宪宗让他个人去统领南方官军,并且让他戏剧性地深入作战地带,以便平息各将军之间的无谓纷争和组织军队作最后的努力。这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淮西之役暴露了自安禄山叛乱以来帝国军事行动中常见的各路兵马各自为战的一切最坏的毛病。对于他这次任务的执行情况颇多疑问,因为有关这次任务的记载代表了不同的看法。必须把采取决定性行动突然攻取淮西府治的功劳归之于著名的将军李愬(773—821年)——8世纪80年代战争英雄李晟的儿子;但我们有理由说,裴度在政治和组织工作方面给他铺平了道路。[32] 可以肯定,是他负责把宪宗一贯使用的宽厚政策应用到淮西被征服地区人民的身上(可是反之,对叛乱领袖则处以死刑)。这一政策能在战事一旦结束便使淮西安定下来。对于宪宗来说,裴度是时代的英雄,荣誉像雨点般倾泻在他身上。那些不积极主战的宰相们都脸上无光了。此后不久,裴度前往协调讨伐平卢的最后一战。

裴度所享有的当之无愧的政治显赫地位是这一时期官僚制度向着更强大和更突出自己的方向转变的最高表现。但是如上所述,君臣之间有不可跨越一步的雷池,过了这个限度就可能发生冲突。还有什么东西能阻止裴度的继任者不效法他,而以杨国忠或元载为榜样呢?宪宗不得不关心的是,比如说,高级文官在统带大兵作战时不是把统兵看成为了应付特殊情况的特殊安排,而认为这是某种必须拥有的权利。他的担心正是步了他的前辈们的后尘,因为唐代以前的皇帝们都想分裂或限制所委托的权力范围并取得不同程度的成功。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防范官僚阶层把权力联合起来向至高无上的皇权挑战。虽然宪宗比德宗或代宗更乐意支持振兴官僚的特权和士气,但他在保持国家的最后控制权方面,其决心并不小于代宗和德宗。

事实上,冲突很快就在文职事务方面爆发了。宪宗在818年想任命皇甫镈(约755—820年)和程异(819年死)为宰相。裴度和其他许多大臣都激烈反对,虽然任命五品及五品以上大员本是皇帝个人的例行公事,它有别于对六品及六品以下官员的任命。现职的绝大多数下级官员是由吏部照例委任的。可是,随着宰相权力的加大,他们必然想左右皇帝对高级官员的挑选。

皇甫镈和程异的任命事件很令人感兴趣。这两人都是财政官员,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都是在淮西战役中急需军费时帮助政府筹款的人。他们的税收措施快捷而方便,因此可能很粗暴,但是史料对他们成见太甚,很难对这种说法作出评价。[33] (皇甫镈之知名主要是由于他雷厉风行般地改进了漕运效率,程异之知名则是因为他在817年去东南为财务出了一次公差,便弄到了两百万缗来应战争之需。)但是,或许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社会背景。不像裴度所属的裴家是那样的名门巨族,安定的皇甫家不是头等世家大族,但也是第二等郡望。[34] 程异的出身不太清楚,但我们知道他不是生于最上等人家。另一对程异不利之点是他曾经与王叔文集团中的暴发户有瓜葛。

这两人被提升到极品大官一事,引起了京城里对他们的政治和社会资格的一片议论之声。裴度连同另一个也是大家族出身的官员崔群(772—832年)带头攻击他们,说朝廷如果用了这样的小人是会留下笑柄的。[35] 裴度还指责他们两人无能与不诚实,说他们的行事早已激怒了出征士兵,因此可能在将来引起麻烦。

宪宗自然懂得裴度反对的真正原因,结果反对皇甫镈和程异的声浪未产生效果,因为皇帝决定自己建立一套任命大臣的标准。可是,裴度很不明智地逼着摊牌,把对皇甫镈和程异的任命同宪宗的整个政治成就因道德解体而毁于一旦的可能性联系起来。他以自己的名望来对抗皇帝的声望,这种立场很近似于大不敬罪。因此宪宗别无选择,只有把他免职。裴度被免职后照例任节度使,他实际上做了重要的河东节度使,这事件便在公众中无形消失。可是,它揭示了晚唐朝廷内的大量权力关系上的问题。

长期反对使用宦官的斗争,也与上述情况相同。确实,宪宗要确保使德宗时代常见的那些宦官丑闻在他的治下越来越少。这部分地是因为宫廷办事手续已有所改革,而且宦官在宪宗初期也一度对朝政敛迹。可是这种对更正统的反宦官意识的让步很快表现出基本上是象征性的。例如,被裴延龄在8世纪90年代恢复并由宦官担任工作的内库,于805年名义上予以撤消,以取悦于官员们。但是,当德宗的储备大部分在约于809年充了军需以后,宦官们在财政事务中又活跃起来,虽然外廷官员一再抗议也无济于事。

宦官干涉军事,在宪宗朝始终是个特大问题。他们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做密探、招权纳贿等等,组织严密;他们不仅抓神策军,甚至也在许多方镇部队和长安将要成为将军的人中插上一手。宪宗偶尔似乎也愿对政治压力让步,例如在刘辟事件中他就曾暂时解除了宦官对神策军的兵权,但事实证明,在其他情况下他又非常举棋不定。他解除了吐突承璀讨伐成德镇之役的领导权,后来又打发他离开朝廷,但不久又在813年免掉了吐突承璀的主要政敌李绛的相位,因此这名宦官又回到朝廷担任了一个要职。[36]

对宪宗时代宦官在京师里活动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我们只能猜测。但表示他们权益日益增长的标志是810年设置枢密使职务之事。[37] 第一位任枢密使的人是宦官梁守谦。在9世纪大部分时间有两个这样的枢密使,他们主持的官署称为枢密院。唐代的枢密院不是宋代那样的掌兵机构,它只是宦官在外廷和皇帝之间发挥传递文件的作用时派生出来的组织。[38] 它成了宫廷里协调宦官所参加的其他各种活动的一个机构,因此,看来应该把枢密院一词翻译为宦官宫廷议事会才是。[39] 枢密院可能是向皇帝进言的一个非正式顾问性机构。它肯定地在皇室和监管神策军的宦官之间起着联系作用。两枢密使和两神策军监军总称为“四贵”。总之,枢密院拥有徽章和其他津贴,足以使任职者对人夸耀,使外人羡慕,所以它是宦官利益的集中点。后来在9世纪,枢密使有了足够的权力来抗衡或控驭宰相,但与往常一样,他们的权力也是皇帝为了控制他们才授予的,而且直到宪宗去世之年,皇帝似乎能紧紧地控制大部分宦官的活动。

这不是许多传统历史学家所持的观点。他们认为约在818年以后的一个时期各种大不敬的行为有所增加,而以820年初期皇帝的死达到了最高潮。许多世纪以来,人们都认为是宫监陈弘志弑了宪宗。[40] 这事件不可能真正得到证实或反证,但它却引起了一些有趣的问题。宪宗当时只有四十多岁,在他把注意力从讨平方镇战场上转移到进一步在长安搞改革之前,清除宪宗是为了宦官们的利益吗?从这时起以迄唐末,宦官每次在拥立皇帝的问题上拥有的大权力显然都有其政治后果,所以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这次暴力事件其实是这种政治行为的开始。但从另一方面说,宦官作为一个集团为什么要加害于对他们做过那么多好事的皇帝呢?像后来许多次拥立危机那样,宦官们之间是否也已分裂,各以某一皇子的性命为赌注来搞垮对手?我们知道,宦官梁守谦在宪宗的儿子穆宗时期(820—824年在位)是很得势的,他在这事件之后仍然活了下来,而吐突承璀则没有活下来;大概吐突承璀成了内部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梁守谦还杀死过一个皇子,以使问题得到有利于穆宗的解决,而且他还给神策军散发赏赐以笼络人心——这个旁证看来是很有力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讲宪宗因服药过量而死;宪宗死后,宦官们发现,他们未能就拥谁为帝的问题达成协议。像晚唐的大多数皇帝那样,宪宗也潜心研究炼丹术,非常醉心于长生不死之药,许多这种药物都含有恰恰会起反作用的毒素。据说他在晚年表现为精神不安定,而长期积累下来的剧毒物质的效应足以说明为什么他的烦躁病态经久不愈。宦官们当然要为皇帝的练丹术试验提供方便。但是,那时又有皇甫镈和其他一些外臣积极支持术士和宫里的合药行家,其中一个甚至被任命为天台山附近的县令;[41] 这一史无前例的优宠行为当然激怒了正规的官员。对于宪宗的不得善终,大家按儒家的惯常说法认为是道德普遍堕落的结果,这当然也很有理由,但不能帮助我们了解皇帝之死背后的更重要的政治问题。后来关于皇位继承的斗争并不难于评价,因为我们可以从结果逆推其理,特别是可以看看是哪个宦官集团取得了胜利。但是归根到底,唐代的宫廷阴谋对我们来说仍然是模糊不清的。司马光也承认,当一切都说了和做了以后,对于宪宗之死的说法仍然真假莫辨。

[1] 彼得森:《中兴的完成:宪宗和诸镇》,载芮沃寿和崔瑞德编:《对唐代的透视》(纽黑文,1973年),第151—191页。

[2] 对战争的记述取材于《资治通鉴》(卷236—241)和《旧唐书》(卷14—15)。另见彼得森:《中兴的完成》一文。

[3] 这种问题是安禄山之乱后唐王朝军事战斗中习见的事,只有9世纪40年代的战役除外。见《资治通鉴》,卷238第7671—7673页;彼得森:《中兴的完成》,第162—163页。

[4] 《资治通鉴》,卷238第7686页。

[5] 彼得森:《815—817年反对中央政权的淮西之战》,载f.a.小基尔曼与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麻省坎布里奇,1974年)。

[6] 崔瑞德:《晚唐的地方自治和中央财政》,第224—225页。

[7] 崔瑞德:《晚唐的商人、贸易和政府》,载《大亚细亚》(新版),14.1(1968年),第76页。

[8] 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77—83页。

[9] 曾我部静雄:《唐代的贡献制度》;日野开三郎:《藩镇时代的州税三分制》,载《史学杂志》,65.7(1956年),第464—666页。

[10] 《资治通鉴》,卷237第7647—7648页。

[11] 松井秀一:《裴垍的税制改革》,载《史学杂志》,76.7(1967年),第1—24页。

[12] 《资治通鉴》,卷242第7799—7800页。

[13] 见《资治通鉴》,卷236第7614—7615页;《旧唐书》,卷14第411页。

[14] 《旧唐书》,卷14第411页。

[15] 《唐大诏令集》,卷2—5、卷9—10、卷29、卷68—74、卷75、卷79、卷83—86、卷123;《册府元龟》,卷83—91。

[16] 《唐大诏令集》,卷5第29页。

[17] 材料来自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4卷,台北,1956年)。

[18] 《资治通鉴》,卷236第7621页;卷237第7630页。

[19] 《资治通鉴》,卷237第7626—7627页;《旧唐书》,卷147第397页。

[20] 例如可看《资治通鉴》,卷238第7683页。

[21] 《资治通鉴》,卷239第7713—7715页。

[22] 《资治通鉴》,卷239第7717页;卷241第7767页。

[23] 《资治通鉴》,卷239第7700—7701页。

[24] 见崔瑞德在《剑桥中国史》(第4卷)中关于政府制度的一章;池田温:《中国的律令和官人机构》,载《仁井田升博士追悼论文集》,i:《前近代亚洲的法律和社会》(东京,1967年),第151—171页。

[25] 《资治通鉴》,卷238第7692—7694页;卷239第7695—7696页。

[26] 王寿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台北,1969年),表,第658—669页;672—683页;730—740页。

[27] 《资治通鉴》,卷239第7697—7698页。

[28] 例如《资治通鉴》,卷239第7704—7705页;李绛:《李相国论史集(遗文)》,卷4。

[29] 《资治通鉴》,卷237第7630—7633页;彼得森:《元稹在四川巡视时对贪污腐化的揭露》,载《大亚细亚》,18(1972年),第34—78页。

[30] 李藩即为一例,其传记见《旧唐书》,卷148第169页。

[31] 《新唐书》,卷71上第2179—2244页。又见《新唐书》卷73下。

[32] 《旧唐书》,卷170第4416—4418页。

[33] 《新唐书》,卷54第1379—1380页。

[34] 见池田温:《唐代郡望表——以九、十世纪的敦煌写本为中心》,载《东洋学报》(东京),42.3—4(1959—1960年),第80、88页。

[35] 《资治通鉴》,卷240第7752—7753页。

[36] 《资治通鉴》,卷239第7703页。

[37] 《册府元龟》,卷665第8页。

[38] 《文献通考》,卷58第523页。

[39] 王寿南:《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第75—76页。这个译法由刘义永(音)提出,见他的《神策军与宫廷机构,755—875年》,伦敦大学1970年未发表的博士论文。

[40] 《资治通鉴》,卷241第7776—7777页。

[41] 《资治通鉴》,卷240第7754—77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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