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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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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灯论释卷第八

偈本龙树菩萨 释论分别明菩萨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罗颇蜜多罗译

观苦品第十二

复次苦无自性。所对治空。遮定执故。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义中有是诸阴。何以故。由苦故。此若无者。则无彼苦。如第二头。阴是苦者。如经偈曰。

苦集亦世间  见处及彼有

以是义故。第一义中有是诸阴。论者言。虚妄分别于苦不然。如偈曰。

有人欲得苦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彼果皆不然

释曰。第一义中种种无量如理观察。彼皆不然。云何观察。苦非自作。如偈曰。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释曰。由自作故。则不藉因缘。是故苦从缘起。即无此义。而彼不然。复欲得故。此义云何。谓从缘起。如偈曰。

由现阴为因  未来阴得起

释曰。第一义中诸阴相续名调达者非调达作。何以故。藉缘起故。譬如一有由现阴为因牵后阴起义正如此。复次鞞世师言。身等诸根觉聚虽别而我无异。彼一遍住亦是作者彼作此苦故。是自作。若言诸行刹那刹那生灭。无常者。此说有过。得何等过。此心刹那俱生之苦。不即此苦刹那心作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何以故。他所作业自受果者。此义不然。汝意若欲令他作者则违自悉檀。论者言。此中立验。汝言丈夫即是作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其常故。譬如虚空。以常验故。知非作者。丈夫作者法自体破立义过故。复次若汝定谓我作此苦即不从缘起有如是过。此义云何。以我法中名苦为我。义意如是。复次若言丈夫作业即是自作非不藉余因缘共作后得起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由无量因共我作苦应如是知。如彼干草及牛粪等为火作缘。义意正尔。复次调达之苦非调达我作。何以故。由苦故如耶若苦。汝前说言。若刹那诸行等无别作者。彼业所作即是自作者。今当答汝。第一义中苦不可说故我无过。彼世谛中相以相续因果不别。世间咸见作如是说。如言彼处灯来此庵罗树是我所种。此亦如是。后时有相与彼前思相续。因果不别前有相思。此刹那作名为自作。由前刹那思所积集善不善业。彼业灭时与后为因。如彼灯焰前为后因。如是展转相续乃至得果。故非不作而得。亦非作已失灭。若汝意谓诸行刹那先所集业不受后果。何以故。以其异故。如别相续者。是义不然。如偈曰。

处处缘起法  不即是彼缘

亦不异彼缘  不常亦不断

释曰。我悉檀如是。汝立异故为因者。此义不成。何以故。由先心刹那所传来业。对治未生。相续与果。以功能胜异故。譬如以紫矿汁浸摩多弄伽子种之。后时花中有紫矿色不违世谛。复次说有丈夫者言。一边作业。一边受果。无如上过。论者言。彼一边者不作而得。此一边者已作失坏。以作业边永不得果。有此过失。外人言。我是一故无过。云何知一。与一数相应故。论者言。我与一数相应无如此义。何以故。由有故。譬如一数。以是义故。苦非自作。亦不他作。此义云何。如偈曰。

若前阴异后  后阴异前者

此阴从彼生  可言他作苦

释曰。若人欲得他作苦者。法体不成。立义有过。而实不然。云何不然。此中立验。第一义中调达后阴于先阴非他。何以故。调达阴故。譬如后自阴体。又彼苦体。相续不别故。立义譬喻如前应知。复次执有人者说如是言。他所造业自受果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诸位差别皆人作故。名自作苦。亦名他作。二家所立者。我无此过。论者言。汝但有此语。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无别人

何等是彼人  言人自作苦

释曰。何等是苦。谓五阴相。离彼苦阴无别有人。云何而言。人作于苦。复次若汝执。言人与五阴不一不异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但于五阴施调达名。无人可得。以缘起故。譬如瓶等。如是第一义中彼人不成。人既不成。无作苦者。复次他人作苦。是义不然。如偈曰。

若他人作苦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他  而言他作苦

释曰。离苦无人。前已遮故。人有别体令证知者。以无验故。如是自作苦不可得。先已立验晓诸未解。是故偈曰。

自作若不成  何处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  彼还是自作

释曰。无自作苦而指示言他作苦者。此语不然。如别相续决定报业。言他作者。无如此义。是故偈言。何处有他作。语意如是。汝言位有差别人无异者。此为妄语。以是义故。若自作苦。若他作者。此皆不然。复次异尼犍子作如是言。人自作苦故苦是自作。而苦不即人名为他作。是故自作他作二门得成。论者偈曰。

自作苦不然

释曰。无人作苦。此义如是。由苦无自体人无体故。若谓苦体是人者。义亦不然。何以故。偈曰。

苦不还作苦

释曰。如先偈言。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起。此之二句。如彼已遮语意如是。复次若苦还作苦者。即是果还作果。又苦自起不待因缘。此之二种世所不见。汝前说言。苦不即人此人作苦名他作者。此说不善。如偈曰。

若他作苦者

释曰。外人意欲以人为他。此人无体不能作苦。何故不作。以其空故。空则无物。云何起作。无起有体者。智人所不欲。是故偈曰。

无他谁作苦

释曰。无此他义。语意如是。以是义故。自作他作此皆不然。俱作者言二作苦故无过。为遮此故。阿阇梨偈曰。

若一一作成  可言二作苦

释曰。一一不作如先已遮。苦非自作亦非他作。是故汝言二作苦者。此义不然。亦不无因。何以故。此无因执。如无起品已遮。此中偈曰。

自他二不作  无因何有苦

释曰。此品前来所说遮苦若无因者。则亦无苦。无因有苦。无如是义。由第一义中苦不可得。语意如此。如是种种观察彼苦无体。外人品初言。有诸阴以苦故为因者。第一义中此执不成。如偈曰。

不独观于苦  四种义不成

外所有诸法  四种亦皆无

释曰。如前所说道理。彼外色等观察亦无此义。云何色不自作。何以故。若有若无。因不然故。如前已说。又从缘起故。如芽自体不名自作。若言从诸大作名他作者。是义不然。云何不然。诸大于色不名为他。何以故。以其外故。如色自体。又遮实有故。色无自体。他义不成。亦非共作。以一一不成故。亦不无因。何以故。此无因执前已遮故。如是声等亦应类破。是故品初说因由苦故者。有过失故。此义不成。今此品中为欲显示苦是空义。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罗蜜经中说。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苦非乐。如是受想行识非苦非乐。若色受想行识非苦非乐。是名般若波罗蜜。又如梵王问经中说。云何名圣谛。若苦若集。若灭若道。不名圣谛。彼苦等不起。乃名圣谛。如是等。复次声闻乘中婆伽婆说。有比丘问佛言。瞿昙。苦自作耶。佛言不。他作耶。佛言不。俱作耶。佛言不。无因作耶。佛言不。如是等诸修多罗。此中应广说。

释观苦品竟。

般若灯论释观行品第十三

复次为令他解一切诸行种种差别皆无自性。有此品起。此中外人引经立义。如偈曰。

婆伽婆说彼  虚妄劫夺法

释曰。云何知彼诸行等法是虚妄耶。彼诸行等自体无故。诳凡夫故。邪智分别。谓为可得。故是虚妄。又能为彼第一义谛境界念等。妄失因故是虚妄法。婆伽婆说者。谓于诸经中。告诸比丘作如是说。彼虚妄劫夺法者。谓一切有为法最上实者。谓涅槃真法。如是诸行是劫夺法。是灭坏法。声闻法中作如是说。大乘经中亦作是说。诸有为法皆是虚妄。诸无为法皆非虚妄。此二阿含皆明诸行是虚妄法。此义得成。论者言。此中立验。第一义中内诸法空。何以故。劫夺法故。如幻化人。外人言。立义出因无差别故。汝言第一义中诸法空者。是无所有劫夺法者。亦无所有。出因阙故。立义不成。有过失故。论者偈曰。

若妄夺法无  有何名劫夺

释曰。汝谓立义出因皆无所有。若尔此既是无。竟有何物可名劫夺。以无体故。譬如兔角。是故虚妄劫夺。此之二语。非是无义。复有何义分别境界。彼自体空是虚妄义。不如实有。喻若光影。是劫夺义。因与立义此二不同。是故我无立义阙因过失。无二过故。所欲义成。复次劫夺语者。佛婆伽婆拔烦恼障。及智障根。永尽无余。故作此说。如偈曰。

婆伽婆说此  为显示空义

释曰。劫夺语者。与空无别体。如言彼处有烟此说彼处有火。外人言。虚妄语者非是无义。此有何义。谓如来不说诸法无我。若尔云何。说虚妄语。如偈曰。

见法变异故  诸法无自体

释曰。此偈说何义。谓见诸法变异故知诸法无体。云何无体。以非常住故。婆伽婆说虚妄语者。道理如是。又如偈曰。

有体非无体

释曰。云何名有。自体有故。如汝道理者。诸法则无体。而此不然。偈曰。

由诸法空故

释曰。诸法无我我所故。汝义如是。是故应信诸法有体。若不如此者。偈曰。

自体若非有  何法为变异

释曰。现见此体有变异故。是故定知有变异法。此中立验。第一义中诸法有体。何以故。体变异故。此若无体。则无变异。如石女儿。由有体变异。谓内入等。是故第一义中法有自体。论者偈曰。

若法有自体  云何有变异

释曰。法有自体而变异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自体者不可坏故。而今现见彼体变异。是故当知。彼变异体与无自体不得相离。汝所立因则自相违。有人言虚妄法义者。谓不如实见法无自体者。此谓说无我义。何以故。言自体者。即是我名。见法变异者。此谓诸法转变灭坏。是故虚妄语者。与其无我不得相离。此虚妄语即说无我。非谓说空。是故圣道未起。我见山未崩。内外诸法我及我所光影显现圣道起时。于此诸法不复分别我及我所。若言诸法无自体者。如外道所执我。此我无体成立此义者。则成我所成。如是因者。成立无我。不成立空及无自体。论者言。汝等分别法无体者。谓如兔角。无体如是。故生怖畏。譬如小儿夜见自影。谓是非人失声惊怖。汝亦如是。如汝所言外道执我立此无我则成我所成者。汝今谛听。若以虚妄之言。为成立无我及外道执。我亦无自体。作此解者。如是如是。我今成立法空为因开示汝者。此亦成立人无我义。何以故。此人无我。与彼法空不相离故。如是此因令人信解。如立义者。声是无常。云何出因。谓彼作故。言作故者。苦空无我亦得成立。如是成立虚妄法者。无其自体。即亦成立。人无我义。以不相离故。如外人言。虚妄义者。此明诸法自体不住。今答此义。若法可取者。偈曰。

彼体不变异  余亦不变异

如少不作老  老亦不作少

释曰。此二譬喻如数次第相似相对。此中立验。法住自体变异者不然。何以故。不舍自体故。譬如少老。若言彼前刹那异相老住名变异者。此亦不然。何以故。异相已去故。譬如老若。外人言。如乳不舍自体而转成酪。以是义故。因非一向者。是义不然。今当问汝。何者是酪。彼言乳是。若乳是酪。不舍自体。云何分别。此名为酪。若定分者。偈曰。

若此体即异  乳应即是酪

释曰。由乳不舍色。味力用利益等故。乳不为酪。异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异乳有何物  能生于彼酪

释曰。无酪可起故。余体亦无变异。汝言因非一向者。是义不然。有异人言。我亦不说乳不生酪。酪相异乳。然以和合自在力故乳生于酪。论者言。汝言和合自在力者。此乳为舍自体能生于酪。为不舍自体而生酪耶。若尔有何过。若舍自体则不得言乳生于酪。若不舍自体此则相违。云何相违。若是乳者。云何名酪。若是酪者。云何是乳。于彼世间悉如是解。若有人言。乳不生酪但变为酪。如此义者亦同前遮。如是观察。第一义中诸法异者此皆不成。汝言诸法有体以此为因者。此因不成。外人言。第一义中诸法不空。何以故。此相违法有故。如颠倒智及不颠倒智。此若无者则无违法。如虚空花由违不空故有空法。以是义故。如所说因诸法不空。论者言。若第一义中有阴等者。除此有物立于空法。而第一义中实无一法是不空者。如偈曰。

若一法不空  观此故有空

无一法不空  何处空可得

释曰。空不空者。于世谛中依止法体。如是分别。此义云何。如有舍宅。有人住故名舍不空。人不住故则名舍空。今第一义中无一法不空。何处得有空法可得。如汝向言有相违法分别为因者。此因不成。但为遮执著故假言空耳。复次十七。地论者言。如所分别。自体无故。分别体空。此诸法空。真实是有。云何真实。不观作者故。论者言。汝此见者名著空见。外人言。何故名我以为著空。论者言。由一切法无体故空。空非实法。不应执著。为遮此故。如前偈中。若有一法是不空者。此是有分别智境界。此是无分别智境界。若有一物是空此名。空智境界而无此物。以无一物是不空者。此谓一切法皆空。是故偈言。何处空可得。复次无一法不空者。此言何谓。不空见者。空火所烧。分别空者。此亦烧故。是故偈言。何处空可得。复次行二行者。作此分别。如幻马等无体故空。如实马等有体不空。此觉差别无二行者。以无分别行般若波罗蜜时。第一义谛境界。真实观一切法。犹如虚空。一相无相。见无所见。偈言。无一法不空。何处空可得。以是义故。彼因不成。外人言。纵令不成及与相违。汝一切时恒遮于空。我意亦尔。以是义故。所欲得成。论者言。非空智起。诸法乃空。法体自空。智了空故。如灯照知。无瓶非作。何以故。彼瓶无体。不可令有故。是故汝说不善思量。复有人言。汝说空者。与他作过。而依止空。见空无力。复言无空。是故汝等所欲义破。亦违自悉檀。云何自违。如梵天王问经偈曰。

若有解空者  皆是见法性

又如楞伽经偈曰。

若离于和合  无有如是体

是故空无起  我说无自性

如是违汝阿含。论者言。汝不闻耶。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说。解我法门如筏喻者。是法尚应舍。何况于非法。又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说。不观色空。不观色不空。此谓空见亦是执著故须遮止。若复有作不空分别者。此亦应舍。以此二执大过失故。非舍空者有过如是种种诸见过患坏乱于心。如来为彼未离苦众生。断苦种子故。起第一大悲。如偈曰。

如来说空法  为出离诸见

释曰。见谓身见等。空谓对治内入空等。若有众生善根未熟。未得无生深法忍者。不解正道。如偈曰。

诸有见空者

释曰。云何名见空者。谓执著于空言有此空。此执著空有何过失。如偈曰。

说彼不可治

释曰。如来说彼空见众生不可疗治。此义云何。如服下药。动作诸病。而复不泄。反成重病。如是说空法。为舍诸恶见。若还执空者。说彼不可治。以是义故。舍空无过。又如有人车没泥中。为出车故语异人言。与无所有为我出车。而彼异人为出车已。从其车主索无所有。由彼不解此语意故。为诸智人之所轻笑。是故汝等不应执空以之为有。以是义故。彼因不成。过不离汝。由汝所说因义不成。我立自因无前过失。及有力故。云何有力。说诸行空令人信解。品义如此。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罗蜜经中。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彼一切法从颠倒起。不实无所有。虚妄不如实极勇猛。若有人行一法者。此颠倒行不如实行。又如梵王所问经说。世间愚人执著诸谛。此法非实亦非虚妄。如是等诸修多罗此中应广说。

释观行品竟。

般若灯论释观合品第十四

复次。为令信解空所对治诸有合法。皆无自性。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说一切法自性皆空。如是说者。违正道理。何等道理。如佛所说。有根尘识三种和合。名之为触。以是义故。汝先所说则为相违。如我所立第一义中诸法有体。何以故。以此为因。说名为合故。此若无者。如来不说此因名合。譬如不因龟毛说为衣服。由佛说有贪嗔痴等。如是三结。名之为合。由我说因符正道理。是故诸法非无自体论者言。汝虽有此说。义则不然。如偈曰。

见可见见者  此三各异方

二二互相望  一切皆不合

释曰。见与可见及彼见者。二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由如是故。偈曰。

应知染染者  及彼所染法

余烦恼余入  三种皆无合

释曰。染谓欲相。烦恼者。谓能染污众生相续故。说染等为烦恼。余谓嗔等。此亦三种。谓嗔嗔者及所嗔等。余入者。眼前已说。此中余者。谓耳鼻舌身意。云何名入。谓心心数法所起处门。故名为入。此亦三种。谓闻可闻闻者。乃至知可知知者。彼染烦恼等及以余入。二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如可见等无合应知。今为令他解无疑故。偈曰。

异共异有合  此异不可得

及诸可见等  异相皆不合

释曰。可见等者。谓见可见见者。如是染染者可染。皆不相合。此中说验。第一义中见者不与可见及见相合。何以故。彼不异故。若物不异者。终不相合。譬如自体。有人言异。共异合者。此中染等相续。若在别处则不相合。由彼别处及别相续无间随转故。名为和合。此因得成。论者言。若可见等。先在别处。后在一处。名为合者。此因不成。亦无验故。汝语不善。彼如是故。偈曰。

非独可见等  异相不可得

及余一切法  异亦不可得

释曰。如前所说道理。彼闻可闻闻者。嗔可嗔嗔者等。皆无合义。外人言。汝言我及可见眼等无异者。此义不成。因不成故。论者言。非因不成。何以故。如偈曰。

异与异为缘

释曰。待异故名为异。偈曰。

离异无有异

释曰。以种为缘起者。待此种子故。名芽为异。偈曰。

若从缘起者  此不异彼缘

释曰。非第一义中可见异眼。何以故。差别语有观故。譬如可见自体。若法从缘起者。不异彼缘。若言异者。应离此种芽从余出。如火不观异体自性是暖。如是见者不观可见。闻者不观可闻。染者不观染等。如火不待于冷而自体是暖者。此异不成。何以故。于世谛中无此义故。外人言。见者与眼等异不须相观。何以故。以相别故。譬如牛马。此中境界显现者。名为识相此是见者。此见者所有行聚眼识所依清净色以为境。此名为眼。形色及显色此名可见。如我所说因有力故。见者眼等异义得成。论者言。此语不然。第一义中牛马二体不可得故。复有人言。想差别故。果因别故。见者眼等异义成者。还同前答。复次鞞世师人言。有异法体。与物和合故。论者言。若汝欲令有异法体与物合者。亦应无第二物。自然有异。以彼立异有别体故。此中作验。无有异法与物和合。何以故。物体故。譬如未有言说已前物体。复次第一义中异无自体。何以故。由总别故。譬如色体。复次第一义中异非起说及觉智因。何以故。由是差别觉智言说因故。譬如色体。复次此异。为在异中。为在不异中。此有何过。若在异中者。如偈曰。

异中无有异

释曰。若彼异法先已是异。而言此异。向彼异中是则无义。异法空故。鞞世师所立异义不成。若于不异中有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不异中亦无

释曰。此谓自体而有异过。如彼所说。因义破故。异法不成。外人言。一异者是二边。汝今遮异。异法则无。此异若无。应受不异。是故汝得违悉檀过。论者言。如异法无。已令他解。不异无者。如偈曰。

由无异法故  不异法亦无

释曰。观异故有不异。已遮异故。不异亦无。云何遮。今说验。第一义中见者可见不得为异。何以故。差别言语观故。譬如可见自体。如是有故。果故。因故。疑智境界故。是等诸因。此应广说。彼如是一异俱遮。由一等不成故。此如偈曰。

一法则不合  异法亦不合

若有人言。有如是染与染者合。何以故。由合时故。如水乳二。复次第一义中有染者合。何以故。差别言说观故。譬如食者与食相合。论者偈曰。

合时及已合  合者亦皆无

释曰。如前所说方便异法相合无如是义。由彼外人品初说因。已与其过。为令他解。合无自体。是品中义。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罗蜜经中说。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不合不散。如是受想行识不合不散。若色至识不合不散。此是般若波罗蜜。如是等诸修多罗此中应广说。

释观合品竟。

般若灯论释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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